媒體第四權稱霸,媒體人公然飆罵三字經OK?(2010/11/12)
在現代的民主自由的社會,擁有國家機器者,為行政立法司法這三權,也就是都擁有公權,享有公權生殺力量之使用,故在整個制度上之設計,就怕這些擁有這三權的人為非作歹,乃用三權分立的概念設計整個制度,其精神在分立,也就是互相制衡牽制,同時也把整個國家機器之公權分開,免得如君主專政那樣,所有的公權都集中在君王一人之身上,所以分立除了制衡之外,還有分權的意思,用意在避免一人專政也,同時分立的制衡也是在避免這三權的同流合污,就如孫文所說的那樣,要那自創的五權相輔相成,搞了半天這五權卻是官官相護同流合污了,這是蠻奇怪的,在真正的三權分立的國家,真的就是三權分立,那會像我們的國家,弄了五權分治,理論上在分權上將優於那三權分立,但實際的運作結果,就如我們台灣現在這個樣子,有五權分治嗎?那五權分立,都快要變成相輔相成,相招一起去幹「壞事」都有可能,還跟你五權分治互相制衡咧?
人性,自古以來就有人性本善和本惡之辯論,至今未有定論,但我們應該是可以確認,人性只要擁有權力,一定會使壞,不論是三權分立,還是五權的相輔相成,很容易就會弄成私相授受,所以,在一個民主自由法治的社會還會有媒體的第四權,與那三權分立的國家機器互相對抗,在我們的國家就是用媒體的第四權看管那五權,免得這五權為非作歹,這也是為何我們的社會要有言論自由,所有的言論要完全受憲法保障,但公然罵三字經並不在此言論自由的保障之內,鄭弘儀先生當有所瞭解吧?也就是這樣,一個社會有沒有媒體的第四權,就看這個社會有沒有言論自由,這一點,我們台灣目前應該是沒有問題,是可確認有完全的言論自由,但問題在雖然有了完全的言論自由,卻看不到有真正的第四權,因為,很多的媒體,也不知是為了什麼原因,被利益所收買了,還是怎樣?是不會像威權年代那樣,媒體淪為統治者的傳聲筒,用以宣導政令歌功頌德,那時候的媒體還算蠻有骨氣的,三不五時還會批判一下時政,下場不好看就是了,而現在的媒體第四權,在這麼自由的環境,反而會選邊站,自甘淪為某一黨某一派的「打手」,就看那晚間的政論節目就知道,那那能稱得上政論,根本就是批鬥大會,老是那幾張名嘴,更好笑的是這種政論節目的主持人,在如選舉這樣的造勢場合飆罵三字經,還可以這樣繼續主持其政論節目,這樣會公然爆粗口的政論主持人,竟然可以這樣繼續享有第四權,每天為時政說三道四的,這不是很奇怪嗎?這就好比一個道德有問題的人,每天盡在批評我們的社會沒有道德,這不是很荒謬嗎?而讓人感覺更不可思議的是,我們的陸委會還要向他爭論有沒有傳真成功,大家都忘了這位政論節目的主持人曾在公眾場合飆罵三字經,怎麼會有這樣子的禮遇呢?憑什麼這位政論節目主持人可以這樣繼續擁有第四權?
顯然我們台灣現在這樣的媒體第四權,似乎比那三權五權還來得「霸道」,主要是完全沒有第四權的制衡力量,在言論自由的保護傘之掩護下,就如全民大悶鍋所論,新聞要怎麼報,隨便亂報囉!套上這樣的語法,也可以這樣說,政論要怎麼論,隨便亂亂論,就看今日想修理誰,就端上評論桌批鬥之,越是辛辣越好,反正擁有第四權就是王,三不五時心情爽的時候飆罵一下三字經,也OK啊!頂多就是鞠躬口頭道歉一下,反正握有媒體第四權最大,還能怎樣?沒有人敢怎樣,從鄭弘儀先生這次爆粗口事件,竟然就這樣可以過關,好像若無其事的樣子,還可大言不慚地批論時政,台灣這樣的媒體還有資格扮演第四權的角色嗎?或者說我們台灣現在的媒體已是不可理喻的怪獸,根本無法自律,媒體人擁有第四權,還不是照樣使壞,政媒兩棲,一手指著三權五權罵,另外一手卻都在幹「壞」事,擁護某一邊的政治陣營,這樣享用媒體的第四權還嫌不夠,還會有飆罵三字經的政論節目政論節目主持人,Who C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