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商品的消費行為法則。(2009/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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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生活,一定會因為科技帶來改變,這道理也是很簡單,科技的運用造成生活的改變,並不是因為科技的技術層面有多麼高科技,而是其運用生產的產品,是不是能夠廣泛地普遍地為消費者所接受與採用,也就因此而改變了我們的生活習慣,或者說創造出新的生活風貌,所以,重點在於科技遇到消費者的那個時間點上,消費者為何要接受使用這樣的科技產品,為何有的科技產品一推出,與消費者在市場上相遇之時,馬上一拍即合,二話不說,說換就換,而有的科技產品消費者看了卻是無動於衷,說不用就是不用,何也?筆者在研究科技商品的市場之時,綜合在市場上科技產品消費行為的觀察,大致可以看到這樣的科技產品之消費行為法則,「方便性‧操作簡單‧效用高」,很直接地說,如果科技產品的運用,可以滿足消費者「方便性‧操作簡單‧效用高」這樣的要求,那這樣的科技產品一定會大賣,反之,不能合乎這樣的消費行為法則之商品一定會賣不動。
在此當強調一下,以上之論所謂的科技產品,是以消費者「使用」的科技產品為主,不是吃的喝的穿的住的或是欣賞的等等這類產品,故,最為典型「使用」的科技產品當屬3C有關的這些科技產品,家電電腦通訊這些3C產品為主,其他像汽機車也都可以算是「使用」的科技產品,我們都可以用「方便性‧操作簡單‧效用高」這三個消費行為加以判斷其市場之可能性,就以最近剛上市的WIN7來說,WIN7比之XP,比之Vista ,當然是更高科技的商品,此乃無庸置疑,但消費者一定會更換電腦的作業系統「使用」WIN7嗎?恐怕沒那麼容易,光就「效用高」這一點論之,即可知道答案了,消費者就因為為了要使用WIN7的觸控螢幕,必需要換一台新的電腦,花個3~4萬,若是桌上型電腦,至少也要換個螢幕吧!而電腦觸控螢幕所帶給消費者的使用效用,似乎也沒比較好,甚至於在使用觸控螢幕之時,我們必需改變我們與電腦溝通的模式,放棄很熟悉習慣的滑鼠和鍵盤的使用,這樣的WIN7對於已經很習慣使用滑鼠和鍵盤的消費者而言,可能也不是「操作簡單」的科技商品,消費行為的改變往往要有足夠的理由才可能變成一種誘因,誘使消費行為改變。
「方便性‧操作簡單‧效用高」這三個消費行為法則,乃筆者觀察科技商品之使用,在實際的使用情境下,看到消費者使用科技商品的改變與不改變的消費行為,譬如說,台北捷運剛開通之時,用的儲值卡,薄薄的一片,就如一張名片稍大一點,使用時需拿出來讓進出的閘門機器吸入再吐出,也是蠻快的,可是其「方便性」就沒有悠遊卡來得好,悠遊卡只要拿出來卡不離手感應一下即可,甚至於放在皮包中也可感應,可見悠遊卡的使用比儲值卡來得好方便,所以筆者看到這樣的現象,約在半年的時間全部都換成悠遊卡了,即使說那儲值卡最後剩下的零頭可搭乘不限路程一次,若最後剩下5元,就可以以5元從新店搭乘到淡水,但這樣的誘因還是不敵悠遊卡的「方便性」。
我們可以再看看近十幾年來科技生活這一段,大約在1995年那個時候在手機和網路開始盛行之後,兩者普及率的速度就是有天壤之別,手機老早就是人手一機了,有的還有兩支,而網路的使用,至今的普及使用率應該是在60%~70%左右,何也?我們現在若回頭用「方便性‧操作簡單‧效用高」檢示之,大概就會瞭解,此乃自然之結果,手機的使用那麼方便,走到那裡打到那裡,帶著手機,只要不關機,天涯海角,甚至於在地球的彼端,一定可找到彼此通話,那像網路,無線上網也是最近一兩年的事,上網的操作也不是像打手機聽手機那麼簡單,尤其是老人家,想學上網也不是人人都那麼容易學得來的,所以,具有「方便性‧操作簡單‧效用高」的手機行動電話,才會那麼快普及,「方便性‧操作簡單‧效用高」我們也可以將之視為科技商品的消費行為法則,用之可檢視新的科技是否為消費者所接受,改變我們的生活習慣。
在網路發達之後,在現今網路使用率已在百分之六七十之時,網購和網拍乃同時醞運而起,大概也快有10年之久,但網路開店賣東西,似乎有越賣越好的現象,消費者也漸漸地養成在網路上購物的習慣,故報導網路創業成功之案例可說是比比皆是,至少大家也都曉得網購是很好的銷售通路之一,然網拍的市場,在風行一陣子之後,感覺是有些沉悶,何也?也許,這是可思考的方向,網拍在提供網拍者和網拍消費者之使用交易平台,是可檢視一下,看有沒有滿足消費者在網拍消費時的「方便性‧操作簡單‧效用高」,或許就是這個原因吧!網拍就是卡在這裡無法突破,若能有所突破的話,網拍的榮景當是可期待之網路商機也。
「方便性‧操作簡單‧效用高」,看起來是很簡單,只有十個字而已,但每一項在不同科技產品之表現並不一樣,然而不管怎麼說,其真正有效的定義是由消費者決定,就看消費者怎麼想的,故,在每一種科技產品找到這三項消費行為法則是科技商品開發設計的基本要點,例如現在電子書的話題又起,但電子書目前這樣的技術是否滿足「方便性‧操作簡單‧效用高」的消費需求,乃有待持續觀察之,但可研究探討之,消費者不會只因為高科技而使用電子書,必也看電子書是不是可以經得起「方便性‧操作簡單‧效用高」的考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