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4-27 18:26:13阿舍仔

文化是「活」的。(2007/04/27)

談到文化創意產業,可說無論是食、衣、住、行、育、樂等各個領域,無一不可視為文化的展現,甚至於可無限上綱,在生活中的任何人、事、物無一不是文化,本站在之前有關「台灣小吃」一文中有談到「活」的文化概念,正是有此意涵;文化是有其延續性的,此「活文化」的論說並沒有鄙視過去所傳承的文化,而是說明強調現今生活上的點點滴滴,也是非常重要的文化,甚至於將過去的文化加以「活」化,所以故宮的的廣告寫的那句「Old Is New」應該有此意,寫得非常好。

文化的傳承,文化的精神,此乃其最大的意義,所以當我們在談「文化創意」的時候,想在文化中加入「創意」,也只能在現今的生活中,才能有所行動,過去的文化,想要去改變,也萬萬不可行,任何改變將破壞原來的風貌,變成竄改,所以最好的方法是保存,供人憑弔,引發人的思古之幽情,若真的要有所「創意」也是要把過去的文物原封不動保存,剩下的就可任憑想像,例如將三國演義拍成電影或電視劇,也可以用戲曲再現還原,或者將三國的經營策略,每個人物做些分析,與現今的生活相互結合,就可產生非常豐富的「文化創意」內容,透過這樣的方法,過去的文化也就變成今日「活」的生活文化,帶來「文化創意產業」的產值。

「活」的生活文化才能讓人感動,也只有「活文化」的推動,方可使「文化」轉變成一種所謂的「文化創意產業」,就以上分析而論,大約就可以感覺到,「文化創意產業」其產值當然是非常龐大,甚至於可說是無限大,只是看我們有沒有這樣的能耐,做「創意」的事,適值台灣產業外移,有產業空洞化之疑慮,此時此刻,「文化創意產業」當然是最值得深耕的產業,可說是最有希望的新興產業。其他的遑論,就以台灣小吃這個「文化創意產業」,就已經讓人垂涎三尺,樂此不疲,只要走一趟夜市,就可知道什麼是台灣小吃,不僅是花樣多,而且好吃又便宜。觀其攤位之熱絡,就可知大家有多麼喜歡灣小吃。

其實想對台灣「小吃」做個定義是相當困難的事,大概在小吃攤賣的都算,像典型的魯肉飯、蚵仔麵線、小菜、滷味、肉羹、雞肉飯、當歸麵線、擔仔麵…等,其特色就是便宜好吃,一碗大碗的魯肉飯頂多30元,其上菜的速度又快,從點菜完畢到菜上桌,絕對不會超過5分鐘,可媲美速食店的速度,甚至於更快。其另外的一個重要特色是,小小的「小吃」其中「創意」有無窮無盡的可能,就拿一碗蚵仔麵線來說,幾乎每家賣的口味都不一樣,從麵線的料質到蚵仔麵線中配的料,每家都有其獨到之處,甚至於還會有老闆特製的佐料,當然這些都是獨門的絕活,外人只能盡情享受其美味,不能獲知其秘訣。

「民以食為天」,在農業時代這句話是強調糧食生產的重要性,能填飽肚皮最為重要,而在今日的科技時代,雖然吃飽已不成問題,此時「民以食為天」還是成立,大家在有錢富有後,還是想吃好吃的,而且全球各地的人應該都一樣,台灣小吃業界常抱怨台灣2300萬人所構成的市場太小,其實不然,像「台北牛肉麵節」之類的,若能有外國人大舉來享用, 那市場說多大就會有多大,這就是「文化創意產業」 的「產業」現象。

阿舍仔
2005/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