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1-24 23:57:25知識終結者

﹝市場觀察08﹞青少年之歌,豈只為流行乎?

撰文:邱高生 2006/09/01  

根據時間計算,現在13~19歲的青少年,應該是出生於民國76年到82年之間。青少年,一般泛指13~19歲間的年紀,亦有從12歲開始算算至22歲者,其實年齡應該只是一種大略的切法,也不需太斤斤計較,青少年指的大約就在這段期間的年歲,以國高中生為主。我們人一生的成長約在12~13歲國中生開始進入青春期,生理上也開始有了變化,這就是俗稱的「轉大人」,很快體型就跟大人一樣高大,當然心理上也會起變化,這時常會脾氣比較暴噪,可能因此被稱為「青春叛逆期」,根據國外相關的研究報導,人到了青少年這個階段,腦部某處分秘某一種化學物質特別旺盛,可能就是因此導致青少年情緒上會比較暴噪,也比較難控制自己的行為,故,少年ㄟ也並不是存心故意要如此,等過了這段時期就會好轉了。
 
在市場上青少年曾是大家所關注的焦點,在過去整個社會還比較保守封閉的時候,青少年可說是外來文化的先驅,對於歐、美、日等先進國家的新鮮玩意兒,總是大膽嘗試,充份展現青少年的青春本色,好奇敢嘗試,真所謂「初生之犢,不畏虎」,或是涉世淺薄,而如此之行徑當然就會引起大家的注意,甚至於是輿論的撻伐,被視為「離經叛道」,而人世間的事情都是這樣,壓制越大其反抗力也就越強,這一股青春的力量那有可能壓得住,因此越壓則更加「叛逆」。這種「叛逆」的青少年文化之頂盛期,應該是在六年級生當青少年的那個年代,約是80年代那個時候吧!
 
然,時過境遷,現今整個社會已經完全自由民主化,對很多事情的看法也是非常地開放,我們的社會在面對青少年文化也比較能夠欣賞和尊重,因此也沒有所謂的壓制不壓制的問題,所以這一代的青少年真想要「叛逆」一下,說真的也沒有什麼著力點,也只好過著沒有「叛逆」的青春。再論及國際化,在社會上幾乎已是全民運動,對外來文化的接觸已是相當地頻繁,青少年已不再是外來文化的先驅,很多事情都已見怪不怪,很多人搞不好還比青少年更為先進前衛,青少年文化的「離經叛道」就被比下去了,青春的氣焰可說完全被淹沒了,再也無法像以前那樣,只要打著「叛逆」的旗幟,頓時成為大家注目的「英雄人物」。
 
筆者常開玩笑舉這個例子,現在的青少年搞嘻哈,縱使穿嘻哈褲露出整個屁股,大概也不會有人會理你,像以前那樣,認為那是奇裝異服,世風日下,違反善良風俗,足以大驚小怪的,現在想要吸引大家的目光注意,除非是街舞跳得很出色,這時才能獲得大家的掌聲。在以前,不要說露多少屁股,光穿上嘻哈裝,可能就是非常不得了的事,當然也免不了大家的指指點點,家人的反對,媒體的大肆報導,和社會輿論的口誅筆伐。所以這一代的青少年,說真的還蠻苦悶的,想出頭天,沒有那兩把刷子,也只能平凡過日子,不像上一代的青少年稍微作怪一下就可以那麼風光。
 
媒体的作風一向嗜重鹹喜興風作浪,在社會這樣開放自由的氛圍之下,青少年文化當然就少了很多的報導價值,如今少了媒体報導,是不是代表這一代的青少年文化就已經沒落了,其實不然,仔細觀察就可發現其豐富性與不可思議的內涵,超乎我們的想像,就以青少年最喜愛的流行歌曲來說,就已是多彩多姿。再仔細聽聽青少年喜歡的所謂國語流行歌曲,其內容的音樂性相當地美妙,也相當有內涵,並非我們想像中的膚淺,只是為一時的流行而已,就拿信樂團「想你的夜」為例,劉曉華詞曲,「不相信,我們的愛情,像陣風,消失不見蹤影。…想你的夜,思念像海一般無限的蔓延,才發覺愛,不會走遠。…」,在信樂團的聲嘶吶喊下,配上現代的搖滾熱樂節奏,堪稱為現代青少年文化中的「音樂文學」。我們的青少年,不管他們是否真的聽得懂這些,又如F.I.R千年之戀的「用一生守候」,相信今日的青少年文化,豈只是流行語與火星文而已!

註:本文為作者寫在2006年09月01日,今稍加修改之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