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2-10 10:19:57ethen

本勞眼高手低?外勞耐操好用?

 如果您打開報紙的徵人版,常常會發現xx漁船徵魚工,xx漁業徵遠洋魚工......等徵人廣告,幾乎沒有停止徵人,但所有的徵人內容不外乎:月薪17280元,特別強調符合勞基法,若超時也有加班費,供膳宿但要扣4000元。
 
 相信大家對跑船的漁工印象應該是:近海漁業每天深夜出海到漁場捕魚,清晨四、五點回港賣魚,還要加上出海前的補給準備及回港後的漁具整理;而遠洋漁業就更辛苦了,長時間不在陸地上,也許半年才回國一次,必須忍受一個人在海上的孤寂,家人若發生事情也無法即刻得知甚至可能要面對危險海域及恐怖的海盜。
 
 我感到很好奇,在這種工作條件之下,薪水卻如此低廉,還有誰願意去跑船?
 
 俗話常說若願意做牛,免驚沒犁可拖」。但當最基本的需求(薪資)無法被滿足,或付出的辛勞和收入不成正比,這工作還有誰願意去做?一般來講,越是有技術性、或危險、辛苦,需要耗費大量勞力的工作,這份職務的薪水應該就是要比一般行政高出許多,比如說水電人員,石化練油廠或苦力工人。若勞力性質或技術性質的職務和行政職務的薪水等級一樣,會有誰會願意冒險去擔任容易受傷的工作?若是我,我寧願去應徵行政職務。但是船東的想法卻是:要不要做隨你,若沒有本勞來應徵漁工,我就可以名正言順的外籍漁工,因為新台幣17280元比他們國家好太多了!而大多數媒體卻是標題殺人「本勞眼高手低」、「本勞無法吃苦」、「船東找不到漁工」云云。
 
 這也是目前台灣很多老闆(雇主)的心態。捷運工地、建築工地、近遠洋漁業、看護工、道路交通橋樑工、電子組裝廠......沒有本勞來應徵或薪水勞資雙方無法達成協議而找不到本勞任職,我就可以聘用外勞,省錢又不用負責額外費用,對外卻說是本勞無法吃苦,實際原因卻是這份薪水其實比外勞在本國的薪資好。
 
 老闆們阿,請你們有點良心好嗎?不要只會說本勞好高騖遠,愛爭取權益,薪水太高,你們應該要想想,為何你們只想用基本薪資聘用勞工,而不願給勞工們最基本的安家保障?當你們的利潤是來自於壓低工資、剝削勞工的時候,餐盤上的大魚大肉,酒杯裡的珍釀,還下得了肚入得了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