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4-19 09:51:44搬家資訊

合同簽了買主搬家 地段升值賣主毀約

合同簽了買主搬家 地段升值賣主毀約

明明和賣主簽了購房合同,並交了部分房款,可現在地段升值後,賣主卻毀約收房。“天下哪有這樣的道理嘛?”昨日,家住大竹縣石子鎮的村民梁某提及自己的房子時,仍苦惱不已。

外出打工 親戚賣屋
據梁某講述,陳某原是大竹縣石子鎮供銷社的一名職工,2003年,供銷社破產後,陳某決定舉家外出打工,台北搬家遂決定將單位分給自己位於石子鎮街道的一間一樓一底的住房進行出售。
隨後,陳某找到自己的親戚梁某,希望他買下自己的住房。但看到陳某的住房較破舊,且自己也沒有足夠的錢,梁某並不想購買。“沒關係,我們是親戚,欠的錢以後給我就行了,”陳某說。想到陳某的確有難處,再加上別人的勸說,梁某最終決定買下陳某的住房。
當年7月,在中間人的見證下,梁某和陳某簽訂協定,以17000元的價格買下了陳某的住房,並在不久後向陳某支付了4000元並打了一張13000元的欠條。賣完房後,陳某隨即帶著家人外出打工。而梁某在將房屋簡單整修後,便搬進了房內居住。
地段升值 毀約收房
通過多年積蓄,梁某籌齊了13000元的購房款,由於陳某一直在外地無法將欠款交給陳某。
2007年5月,陳某從外地打工回來,梁某找到陳某,欲將剩餘的購房款交給他。“房子不買了,我要收回來,”陳某的一句話讓梁某深感意外。原來,台中搬家陳某回家後,經四處打聽,發現自己幾年前賣給梁某的住房已經升值,現在已遠遠不止17000元,他覺得賣虧了,所以決定收回房子。
“哪裡有這個道理喲?”想到自己明明已經簽了合同,梁某當即拒絕了陳某的退房要求。隨後,台南搬家陳某又再次找到梁某,要求將購房款漲到3萬元,遭到梁某拒絕。
見無法收回房子,去年,陳某一紙訴狀,將梁某告上了法庭。目前,法院正對此事進行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