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9-04 00:20:25熊哈哈

實在想不通,乾脆不要想。

妳我之間,明明不再有什麼東西、什麼事情是相關聯繫的,

可不可以請妳高抬貴手放了我?

妳是不是跟她在一起、是不是跟魏分手、都不關我的事情了好嗎?


妳們在我面前用了這樣的方式是要來炫耀妳們的勝利嗎?

今天感情都已經結束而且我都已經放手完完全全離開妳們的生活,

還要我怎樣?

我不當朋友,堅決不當!

今天我跟妳之間的身份一開始就是同事與情人,

從來沒有「朋友」這件事,

既然感情已經劃上了句點,

又哪來的友情?不管妳說有沒有,我都無所謂,

因為我覺得通通都沒有!

例如說如下:
妳9/2為了小白的生日千里迢迢路從桃園下來高雄甚至是屏東,

難道只是為了慶祝一個「朋友」的生日?

加上妳們對我做了幾乎是「登堂入室」的動作,

就是→直接到我家門口來嗆聲質問我到底要不要一起出去等等的問題。



yo:

今天妳跟小白之間的底限或是點滴甚至是定義等等,

我通通都不想知道,也不要知道,

因為這樣大的生活壓力,受不住!

而且根本沒必要受啊!

看妳就這樣蹲在馬路邊的一輛轎車旁邊,躲著,

連正眼都沒看過我一眼,

實在是想要問,這樣算什麼?


我不想再有任何關係了求求妳們,

別再逼我了!


通通走,滾開!


           滾.滾.滾.滾.滾.滾.滾,不要到最後是用「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