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3-25 21:34:53昊玥靜影.YOYO
被撞一瞬間
最近電視要上一個新節目
聽說...名字叫做「成名一瞬間」...
說真的
被撞後...我也想上那個節目...
今天2006.03.25
星期六
上午11:30過後
我在新莊輔大後門
貴子路被別人騎機車撞倒
今天我要回家時
想左轉至對向車道的巷子
一般大家也都是先騎著車子
到馬路中央
再等待對面車道沒有車子時
才過馬路
我當然也照這樣做了
可是...
今天我卻被不知道是在搞什麼的人撞到了
明明我在車道的左邊等著待轉
路又沒有小條到被我一個人佔據
那個人卻由我的後方撞上我
使得我撞上對面車道上的小黃
還好小黃的駕駛緊急煞車
不然我不僅被後方駛過來的機車撞
還遭受前方小黃的二次撞擊
現在回想起來...真是覺得恐怖
被撞的那一瞬間
我真的沒有感覺
等到我人已經跌倒在地了
直覺的爬了起來
才真的感覺到自己被撞了
而且很緊張不知道應該怎麼辦
看到我的鑰匙掉在地上
我趕緊撿起來
才發現鑰匙都彎掉了
我的機車車頭雖然原先就有損壞
但是損壞的又更嚴重了
而方向盤下方的收藏箱是用鑰匙鎖的那種
鎖的部分也損毀了
變的無法關閉
插機車鑰匙孔的地方也整個向內縮
而且歪掉
機車後方也有肇事機車的擦撞痕跡
我的右腳膝蓋有擦傷
和嚴重瘀傷
撞到的地方整個腫起來
害的我現在走路時一拐一拐的
而肇事機車撞了我後
看了一看
也沒過來關心我
就騎車走掉了...
真沒天良
我在肇事機車離開前
記下他的車牌號碼
HY2-697
肇事機車顏色
我已經不太記得
大約記得是深色的
不過我確定他是騎重型機車
肇事人是男性
年紀大約是中年
當時他穿著深色服裝
而且皮膚也頗黝黑的
事後我跟著家人一起去輔大對面
的福營派出所
進入派出所後
跟員警報備我剛剛發生車禍
要來備案
警察先要我坐一下
接著他拿出一張
背面影印過的空白紙
要我寫下一些車禍的相關資料
完全沒有表格
也沒有電視新聞上說的
「三聯單」
整張空白的紙
根本就是要我「自由發揮」嘛!
因為當時我身上沒有帶筆
就跟他們借了一枝筆
他們竟然借給了我一枝鉛筆
未免也太窮了吧!
在我自由發揮的過程中
因為要寫到有些不常用的字
我就問了一下我的家人
結果~警察先生就很好心的告訴我
然後還說他確定是那樣寫
說要跟我家人賭--賭一罐飲料
(我當時真想問他,這樣算不算公然賭博?)
好不容易
我的「作文」終於寫完了
警察先生看了一看後
他說
這算是肇事逃逸
但是
他一再跟我們強調說
他們的電腦系統好像有點當機
說不能夠幫我馬上查出來肇事機車、
肇事人的相關資料
總之哩哩雜雜的說了一堆
後來又一直勸我去醫院
還說他們可以幫我請救護車過來...
我們表示我們要可以自己去醫院
不過要先去吃飯
之後出了派出所
到我們停車的地方
剛才跟我們說話的林姓警員
也出來跟我們說說話
最後還提到要請我們吃飯(?)
後來林姓員警離開了
又出來了另一位曾姓警員
還幫我出車禍的機車照了相
等到我爸爸過來了
警員跟我爸爸說
:「你女兒自稱發生車禍,被人家撞......」
其實當下我一聽就覺的很不爽
什麼叫做自稱啊?
講的好像是我在胡說八道一樣
之後我爸爸載我去位在
新泰路上的新泰醫院
我問了申請驗傷單的事
醫生跟我說現在因為沒有門診
所以若要申請
要等到星期一來複診時
才能申請
還跟我說
他聽說好像只有公立醫院的驗傷單才有效
私立醫院的無效
也因為這個時間沒有門診
所以只能看急診
而且掛號加上自己付費的藥
一共304元整
跑完醫院
回派出所把機車騎回家
派出所的警察又跑出來
一再強調他們電腦還未修復
目前還不能查出對方是誰
要我們等他們派出所的通知
最好今天電話前都要有人待命
不過我卻不太相信
因為我寫的對方車牌是
HY2697
而後來我瞄到我剛剛寫給警方的紙上
有他們的筆跡
寫的是HY2-697
到目前為止
現在已經算是「明天」了
我們還沒接到派出所打來的電話
如果你是我
你有什麼感覺?
p.s.相關照片請見我的天空部落相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