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26 11:32:42iklnm20396

看護信仰

 

申請人與被照護人為直系血親或配偶;三等親以內之旁系血親;一等親之姻親或祖父母與孫子女之二等親。申請人與被照護人無親屬關係,被照護人在台無親屬,且未居住於安養護機構或榮民之家。
申請人台華無親屬,而以本人為被照護人,且未居住於安養護機構或榮民之家。以本項資格申請者,申請人需事前委任一代理人,處理申請人因不可抗力因素無法履行就業服務法規規範之外國人管理義務時,其後續外國人之聘僱與管理等相關事宜。. 

外籍看護的信仰、飲食習慣也跟台灣人不同,雇主應尊重。比如她們需要朝拜、禱告;回教徒不吃豬肉,齋戒月時從日出後到日落前都不進食、菲律賓人只有家中有人過世時才吃稀飯、越南以米食為主,不習慣麵食。而不管哪一國,因為冰箱不普及,所以習慣每餐現做,如果把剩菜剩飯冰起來隔餐再拿出來加熱,她們可能誤會雇主不善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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