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06 00:27:16野孩子

「自知之明」我很多。



「欣賞」、「喜歡」、與「愛慕」,我只能說,
不只是程度上有所差異,
連成分上都完全迥異!

所以,我關心,我在意,我欣賞,或許可以解釋為「我喜歡」!
但絕不等於「我愛慕」!
這點自知之明我還是有的!

但,成為「我愛慕」之前,絕對會經過「我欣賞」跟「我喜歡」這兩個階段是毫無疑問的!

對「我喜歡」者,我就是會毫不在意的付出我的熱情與關心!不分男女!
目前稚齡熟女我沒有「我愛慕」者的存在,
所以當你接收到我熱情的關心時,請不必過度渲染說成我倒貼!
這種形容我暫時還沒打算接收。
對我來說,每個認識的異性現在都只是朋友,除了瞭解以外沒有追求的衝動,
如果還是執意要繼續讓我用熱臉貼你的冷屁股,
那倒也無妨,你可以拒絕一個想跟你做朋友的人的善意,
畢竟這是你的權益與自由!
日子久了,我就會知道不需要在意你了,
因為我不用花心思去善待一個不喜歡我的人。

至於「愛慕」這件事,
就留給跟我互相欣賞、喜歡的人吧!



斐斐,說實話,我的確很難搞!(笑)
所以桃花都不開不是沒有道理的!
因為我都自己毀掉了!哈哈!

在喜歡我、瞭解我的那人出現前,別擔心我會有驚人之舉的。








小太陽,不要雨不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