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道書
傳道書
傳道書概要
傳道書的觀點:智慧人在日光下尋找幸福,以及他的發現
這世界的智慧和愚蠢以及他們的結局
不公義和不改正的錯誤(不白之冤)
神在一切行政和審判之上
聽從並聽命神(撒上十五22),這是所有真正智慧的原則
生命的唯一規則
箴言與傳道書的區別
傳道書的觀點:智慧人在日光下尋找幸福,以及他的發現
“傳道書”在某種程度上是“箴言”的倒轉命題(逆命題)。(見箴言註釋)這是一個人的經歷 – 他保有智慧,他可以判斷所有的事物,就是試驗日光之下一切可使人享受快樂的事物,藉著享受一切事物,人的能力成為一種享受娛樂的方式。這種試驗的結果是發現一切都是虛空的,都是使靈感覺煩惱;所有努力要擁有這地上的事物,好換得快樂的努力,無論以何種方式取得,都必然以無有為結束。因為在根部有尺蠼(害蟲)。享樂的力量越大,就要以更深更寬的方式經歷靈裡的失望和煩惱。快樂並不能叫人滿足,甚至人想要以不尋常程度的公義來確保在這個世界上獲得快樂的想法也無法實現。(以上和一1-三15有關)
因為這裡有邪惡(三16~四16),所以神的行政在這樣一個世界裡的運作,並不是為了保障住在地上之人的幸福,這種幸福是一種來自地上的事獲得的快樂,並依靠地上的事來穩固他們的快樂,雖然這是一個普遍通用的規則,它還是會保護那些與神同行的人:“你們若是熱心行善,有誰苦害你們?(彼前三13)” *{註1}並沒有指出我們是死在罪惡和過犯之中的事實。但是這個結局確實存在有這種經歷的作者心中,因為他曾經走過這種歷程,因此他也將他的經歷擺在我們面前。至於我們身邊的事物,沒有甚麼比享受神賜給我們的事物更好的了。最後,敬畏耶和華乃是我們全人在地上行事為人的規則。即使他掌控了一切,憑著他自己的能力也不會讓他快樂,也不能滿足他自己的意願。“在王以後來的人還能作甚麼呢?(傳二12)”人不能獲得永遠穩固的快樂;人也找不到永遠的快樂。因此,如果人得到任何的喜悅,就意味著他無法長久保有這個快樂。
*{註1}彼得的書信在奠定了救贖並重生之後的基礎,所提到的都專注於猶太人當中可以直接應用的(應許)的程度有關。彼得前書可以應用在聖徒身上;彼得後書可以應用在這個世界和地上的惡人:從這裡他繼續說到新天和新地。
這世界的智慧和愚蠢以及他們的結局
這本書的屬靈道德程度至少在某個方面比箴言的更深遠,為此我們必須記住,這個世界是問題的中心(日光之下)。智慧並不僅僅比愚昧更有益處。它們之間的差異與光明與黑暗之間一樣大。並且這是一件所有的人都會遇到的事,這正好反映出為麼我們會厭惡生命。因為我們的心變得厭倦探索(生命),畢竟人人皆有一死。所以整個世界墮落成為一個系統,死亡切斷了思想和計劃的聯索,並消滅最有技巧的工人和他勞動成果之間的所有關聯。這對人有什麼好處?所有事情都有定期,人必須在每個時期當中完成他該作的每件事,享受神在他的路上給人生道路上賜給他的東西。但神在祂一切作為中都是一樣的原則,就是人應該敬畏祂。人知道神將要審判義人和惡人;但是,就人的知識所及而言,他會跟野獸一樣死去,誰能說出他死後的事情?(三18-22)這裡沒有啟示任何關於未來世界的問題,我們只有從這個世界發生事情的經驗當中得出結論。神的知識指教我們將來必有一個審判;對人來說,人對於目前生命之後一切的事都是黑暗無知的。
不公義和不改正的錯誤(不白之冤)
傳道書第四章陳明因這個罪惡世界的不公義造成深深受苦的呼喊,我們種族的歷史當中充滿未受改正的錯誤,事實上,具有自然正義感的人不能忍受人類的歷史,因此他們希望能結束它。勤勞和懶惰的人都有他們類似的苦惱。儘管如此,在這流沙裏面人沒有任何立足之地,所以我們看到神的思想出現了,給我們的心和思想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神在一切行政和審判之上
在傳道書第五章的開頭。他要求我們要尊重人。愚昧人的心在神面前確實是愚昧的。從那裡開始,我們發現那奪走屬地幸福虛空盼望的東西,的確會給變得有智慧的心添加喜樂,因此變得更喜樂,把它自己與這個世界分別出來。因此,這個恩典也是忍耐的恩典。自我努力想要獲得公義只會以羞愧結束;活躍在邪惡之中的必結束於死亡。最後,憑著對地上事物的知識來追求智慧更是徒勞的。智慧人發現了兩件事:第一,就婦人而言,根據這世界的經驗來判斷,他沒有發現任何好的東西;在男人中間,一千人中有一人是正直的(七28);總而言之,神將人造的正直,但他在神以外還尋出許多巧計(七29)。
所以人必須尊崇神,並且王也要這樣,因為權炳是神所賜的。我們也在傳道書第九,十章看到,這裡所有的一切與人表面的能力比較都相去甚遠(九2-6);而且,即使人的能力是真的,對它的估量也是踏小了。然而,正直人的智慧和愚昧人的愚昧,都有出於自身的後果,畢竟神必要審判。總而言之,人必須記念神,並且要在我們變的衰弱和年老之前記念造你的主(十二1)。因為這一切明顯的結論就是“敬畏神,謹守祂的誡命,這就是人所當盡的本分。(十二13)
聽從並聽命神(撒上十五22),這是所有真正智慧的原則
因此,這本書的主題:所有人們在地上尋求幸福的努力都是愚昧的行為,而能夠判斷所有這些行為的智慧只會使人更不快樂。然後,所有這些經驗,對一個擁有最高能力的人來說,都與一切真正智慧的簡單原則相對。這個簡單原則就是順從並遵從神(撒上十五22)(十二13),因為祂無所不知,並且掌管一切事物,因為“一切的事,神都必審問。(十二14)”
生命的唯一規則
如果我們記得這本書給了我們所有在日光之下發生的事,那些屬人的經驗和思維,那麼我們在那些經節裡不難找到無神論的外貌。屬人的經驗必然是不信神的。他坦承他的無知;因為人對於在眼所能見的事物之外的事物是毫無經驗的。因此,所有屬靈道德問題的解決方案都超出了人所能看見的範圍。傳道書證明了這一點。生命唯一的規則就是敬畏那位分賜我們生命的神,祂在我們虛空生命的每一天,都在審判我們每一個行為。在這本書中,無疑地,本書沒有提到恩典或是救贖,僅僅提到我們現在生命所能經歷的事物,以及神對我們的生命曾經說過,就是包括祂的律法,祂的誡命和與這些有關的審判,這些都是頒賜給人的。
一位在律法之下的猶太人,在經歷了在這種情況底下神賜給他所有的恩惠,並且以神與這些情況有關的審判眼光來看這些事。
箴言與傳道書的區別
在箴言裏面,我們有放諸四海皆準之實際的屬靈道德指引;在傳道書裏面,人出於他的意志用一切的努力,並且以他能調度一切手段來追求的目的,都是為了尋找快樂,但在傳道書整個詢問的過程裏,沒有聖約的關係,沒有啟示。這就是一個人憑著他所具有天然的能力,以他的所是,他確實知道,他必須對神承認,他的確是憑著自己的想法來尋找福分所在之處。只有這樣,他的良知才能參與這件事量,最終提醒人們要敬畏神。神的確擁有快樂,但是人需要在世界上充分體驗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