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篇概論
詩篇概論
引言
詩篇這卷書的性質
詩篇是神子民感情以及那靈的工作的發表
詩篇中神的靈的意思和目標
詩篇主要的性質:餘民和基督自己
基督進入到祂子民最深的苦難裡同著並為著他們
審判帶給那些破壞律法和棄絕並將彌賽亞釘十字架之人罪惡感
詩篇是在律法及恩典之下
基督與餘民的分別
忠信的餘民與其他國民清楚的區別出來
在詩篇裡說話的是基督的靈與申言者的靈
尋得屬地的拯救;感到罪過並且認罪
基督在地上的生活以及在十字架上三方面的受苦
基督因著人也為著神受苦
在十字架上
卷一:在耶路撒冷猶太餘民的光景
卷二:餘民被逐出耶路撒冷
卷三:以色列全民得蒙拯救並被恢復
卷四: 耶和華是以色列人的居所
卷五: 神法則的預演,結束於勝利的讚美
神之靈的手顯明蓋印在詩篇的次序上
縱貫整本詩篇的原則
詩篇這卷書的性質
很明顯的詩篇有它獨特的性質。它既不是神子民的歷史,也不是神對待他們的法則;它既不是道理或責任.積極的諄諄教誨,又不是對要來事件正式預告性質的宣告。無疑地,許多重要事件都隱含在詩篇裏面,而且詩篇與各種先知的默示有密切的關聯,(的確詩篇與神的一切命令並與我早先所提別卷聖經都有關係);然而都不是詩篇真實的性質。這些題目我在其它經卷曾經提起過的,這些題目必然出現在詩篇所發表的思想裏。但是並詩篇不直接討論這些題目。
詩篇是神子民感情以及那靈的工作的發表
*.hearts 在詩篇裏表達餘民的感情
詩篇幾乎全部都在發表神的百姓因著各種事件而有內心的感情(或者我可以更正確的說,預備他們去面對這些事件),當他們經過這些事件,他們把他們的情感發表出來,這樣的發表不只發生在神的子民心裏,正如我們所知道的也常常是主自己發表的感覺。這些情緒的發表是當聖民經歷各樣的憂患並且受到操練的過程裏面,神的靈運行在他們心裡所發表出來的感覺。那靈的工作與他們所經歷的試煉有關,也與在試煉中所暴露出來人性的軟弱上;在這些試煉當中,那靈賜給他們信心和真理的思想,為著預備他們,使他們能夠應付各種環境。因此,在聖民身上我們看見多方的盼望、懼怕、困苦和信靠神;這些感情個別地充滿聖徒的心思。有時主親自個人的與他們同在,有時候某些情感只有祂才可以獨自承當,因為他站在與聖民相同的地位上所以祂能夠體恤他們。
因此要準確評論詩篇真正的含意和應用的方式,較諸聖經其它書卷,要求讀者有更成熟、屬靈的鑒別能力。因為我們必須瞭解這些情感起因於甚麼樣的時代,而且斷定發表這些內在要求的人,在神面前真實地地位。因為發表這些這些情感的聖民他們所處的環境、地位以及他們與神的關係,都比我們所面對的更加艱難。他們所吐露的虔誠,足以造就各時代的人;他們在試煉中向神所表示的信託,鼓舞了神許多受試煉僕人自己的心。
對於這種情感,我們必須加以小心保護、加以珍惜;然而也正是因為這個緣故,我們用來領會包含在詩篇裏面這些情感地位的屬靈判斷力就更顯得重要了,聖民的情感養成了在他們裏面的敬虔。如果沒有這樣的養成,我們的魂裏就會失掉救贖全備的大能和神恩典福音的力量;造成詩篇內許多原來可以震撼基督徒的心思的發表,變成使他們不明白詩篇真實的含意以及如何應用,也使詩篇變得模糊甚至難以理解。
根據詩篇所描述人心的地位回到屬於律法底下的經歷裏去了。這種經歷屬於一個失敗並且在那樣的光景底下受試煉而伏在管教之下的人,也是回到一個屬地子民的盼望去了。對於基督徒來說這是他們的心思允許他們回到律法和不信的光景底下:使我們安心於一種缺乏救贖知識的屬靈光景;我們若想扣留詩篇為己所用,我們自己的魂就落入在詩篇真實的運用上以及我們自己所享的權利被剝奪的光景,也使我們無法領會詩篇真正的意義,以致我們無法從詩篇得著真正的喜樂;更可惜的是,我們會失去那有福和深刻富有教導價值的領會,失去在詩篇裏真實和神所賜給的應用,使我們不得領悟詩篇所蘊藏基督那柔細恩慈的同情體恤。這種霸佔自私的靈,使人無法照祂所啟示,來學習基督的所是跟隨祂,這樣的損失是很大的。詩篇給在律法底下的人無數恩典的幫助和安慰,因為詩篇可以應用在律法底下的人。(使凡在律法底下的人得了舒暢)。但是想要應用詩篇為了停留在律法底下的狀態裡,把詩篇明顯的應用在我們身上,我再重複的說,我們就會錯用了詩篇,喪失了詩篇所給我們的力量,同時也剝奪福音賜給我們的屬靈地位。這樣的分別是簡單又明顯的。在詩篇裏面沒有,也不會有我們與父的關係。如果我們活在詩篇裡,我們就會活在與父的關係以外;雖然順服和信靠永遠是我們正確的道路。
詩篇中神的靈的意思和目標
我打算先鳥瞰整部詩篇,然後再逐篇加以闡述,使讀者可以明白詩篇的大意。這樣去讀詩篇對讀者最有益處的方式是(因著詩篇特殊的性質要這麼做是很困難的)就像我在查考其它經卷的時候,我們已經嘗試用這種讀法指明神之靈的用意和目標,而把詩篇裏那些寶貴虔誠之人的發表,就是把這個發表留給可以估量的心去鑒賞,就是留給那些藉著神之靈的恩典以耶穌為糧的人。
發表在詩篇裏面神之靈的工作,和詩篇在應用和真實的能力上都特別適合猶大和以色列的處境,也都完全建造在以色列的盼望和恐懼上面;我可以進一步說:這個性質尤其符合猶大和以色列在末後日子的情況,然而從屬靈道德的觀點來說,所謂末後日子是從基督被他們棄絕就開始了。詩篇裏面充滿了虔敬和信靠神的心,無疑的會在每個相信的心裏發出共鳴,只是照著詩篇所說的,這種心靈的操練發生在以色列人中間。關於這個審判的真理,在閱讀詩篇的時候讀者就可以看見,這個想法也受到使徒保羅的認可,他在引用詩篇之後,他注明說:『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好堵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的審判之下。』羅三19
詩篇主要的性質:餘民和基督自己
因此詩篇與猶大和以色列有關,也與那些屬於猶大和以色列之人所站的地位有關,因此詩篇首要的性質乃是陳明基督之靈的工作在末後日子如何向著餘民*{註1},或是怎樣在猶大或以色列餘民裡面運行。
基督之靈參與他們一切的憂患,發表他們的痛悔、信心的信靠、他們的盼望、懼怕和為著他們所得著拯救的感謝。總之,發表他們的心在環境裏在在末後日子所受的操練,賜給他們基督之靈的引導,稱許和同情;並且說出那靈在他們裡面,甚至在基督裡面的工作。
除此以外,詩篇也像我們陳明當基督在地上的時候祂在他們中間,為著使他們得到祂的憐憫,使他們有機會蒙拯救,雖然他們得罪祂,然而他們向神所存的信靠可以得神稱義。詩篇不像書信那樣照著基督工作的果效來推論,但是在那些應用到祂身上的詩篇,也都呈現基督在完成救恩的時候祂的情感。這些詩篇也向我們暗示基督被棄絕後升到天上的地位,和祂最後登上國度的寶座。詩篇除了提起祂今日所得著的高升以外(這個事實只有在必要的時候才會提到,乃為使我們看見以色列最終得蒙拯救那時充份的性質),一切啟示主自己和以色列的關係,都不適用敘述的方法來說明,而用敘情方式表達祂自己當時對祂所處的環境祂的情感,正如餘民他們自己的感情一樣。這個特色使詩篇增加了特殊的性質和重要的趣味。
*{註1}:這點是詩篇非常明顯的特徵,甚至在那些預言基督的詩篇內,也很少有不提餘民的。但在卷二內並非如此,因為這點是卷一的主要的題目:祂怎樣在恩典中進入他們的憂患裡面,與他們維持一種屬靈道德的關係,這是很容易明白的。我們有必要記住這一點,儘管它們只是部分的適用於基督或被基督使用;以幫助我們明白後面它們出現的各種經文。
基督進入到祂子民最深的苦難裡同著並為著他們
詩篇教導我們,基督因著進入苦難的最深處,使祂成為同情人那恩典的器皿,與那些經歷苦難的人同在,在關於他們的事上與神一起照顧他們並為他們代求。當祂身處卑微的時候,祂有受教者的舌頭,知道怎樣用言語扶助疲乏的人,他們都是罪人,不得豁免、沒有使他們蒙拯救得恢復的恩惠可以倚靠。如果沒有祂代替他們受苦,他們就必定接受他們所必須經歷實際的苦難,這些苦難留給他們使他們不得恩惠,這些都與他們的過犯有關。但是這些並非神的心意,祂有意拯救他們,因此基督帶著恩典前來,祂親自擔當了那些預定得救之人的罪孽,這就是以祂作代替,來代人受苦。祂經歷他們必須經歷的憂患,因為祂走在絕對的順服和完全之愛的道路上。祂存心順服,親身進入苦境,為要借著贖罪,把神拯救的恩惠的果效加給在患難中的人,並且保證他們因著所有這一切必蒙拯救脫離患難,作在患難裏之人盼望的維持者,使他們不至於跌倒。
審判帶給那些破壞律法和棄絕並將彌賽亞釘十字架之人罪惡感
但是按照神公義的法則,因著他們過去的愚昧和罪惡,所以他們還是必須經歷憂患,叫他們裡面得到潔淨好脫離憂患。基督進入這些憂患,因為祂背負他們的罪孽,成了他們苦難中的生命活泉和信心維持者。縱然外面壓迫的手十分沉重,裡面罪惡的感覺深重,因此它們對神的恩惠沒有感覺,但是這一位已經向他們擔保必有恩典臨到他們,而且祂還在神面前代替他們辯護,替他們經歷憂患。因著祂在拯救他們工作上充份的果效,一人替通國死的功效,要等到他們仰望那為被他們所釘之主的時候,他們才能明白。
神有意留他們在試煉的深處之中(尤其是餘民,他們因著正直將遭受特別的困難;其它的猶太人貪求平安,參加了拜外邦偶像的行列) ,這是神行政的法則,要在恩典中帶領他們覺悟自己在破壞律法,厭棄並定死了彌賽亞,使他們真的可以認識他們自己,而且以存全的心俯伏在他們所得罪的耶和華面前,說:『奉主名來的,是當受稱頌的。』
詩篇是在律法及恩典之下
雖然這個拯救和更美的救恩那時還沒有到來,然而因著基督工作的功效,使祂可以維持並帶領它們的魂進入基督工作的功效,這正是詩篇所作的事。裡面所記載的,乃是當他們遭遇艱困的時候,基督向著他們所說的話,無寧是在他們裡面所講的話。有時候也記錄基督怎樣說出這些話來。凡在律法之下的人,從此各人可以得著安慰。但我也要補充的說,但願沒有人會以為在這些基督的憂患在我們的心裏所產生深刻的重要性,斷不會因為我們從律法底下轉變成在恩典之下,而逐漸消失。反而要大大增長,分別之處在這裏:從前我引用詩篇,只是為了解決我自己的需要和憂患,這種看法難免過於自私(即使是完全正確的)。當我在恩典底下,以敬拜的默想和歡樂的愛進入基督一切的憂患,藉著住在我裡面祂的靈,使我進入更深的能力裏。
我如今在平安裏回到這裡,如同祂在高天之上。我要憑著神所賜我的興趣和悟性(無論我的悟性如何),追尋祂在地上所經歷的一切憂患,我要追尋祂怎樣行走這條『生命之路』,為著愛我們歷經這個罪和愁苦的塵世,藉著死榮耀神,進入祂現今所在公義的榮耀裡。雖然門徒並不在律法底下,但是當基督在約翰福音第十四章安慰他們的時候,在結束的時候祂這樣說:『你們若愛我,因我2往父那裡去,就必喜樂(十四28)。』在律法底下,詩篇會給我們患難中的安慰;在恩典之下,我們享受詩篇如同以神聖的智慧享受愛我們的基督。
基督與餘民的分別
讓我們回頭說,基督可以體恤我們所擺下最大的根基,乃是基督絕不逃避以色列餘民所要逃避的*{註2},因為祂必須忍受過犯和罪惡全部的刑罰,不然祂就不能公義地為著神的榮耀而拯救他們。
為此基督不只在靈中,還必須在肉身裏,親自經歷全部的憂患;同時又得為著過犯成功贖罪。除了贖罪工作以外,祂藉著親近神經歷一切的憂患;把祂從神賜給祂所有的恩典和恩惠,以及祂在苦難中得著神為祂所完成的,藉著贖罪,分給將來要進入苦難裏的人,當他們落在黑暗艱困中的時候,心裡滿有神恩典的意念。或者有人要問:他們尚未認識神為他們完成的贖罪之恩,怎能有這事呢?這些詩篇詳細的告訴我們細節,精確地告訴我們他們是如何經歷這些事,照著以賽亞書第五十章所說的好像已經把這些相關的事預備好了。許多基督徒就是如此。他們抓住應許,覺得自己有罪孽,因盼望得了安慰,看見神的良善,援用所有適合他們的詩篇,但是不認識救贖,也不知道平安。
*{註2}基督所受的苦難在死的這個點上,無論是為著公義的緣故這一面,因此當他們在神的行政底下受苦,基督就可以藉著祂所受的苦同情祂們。或者是基督為贖罪受苦的另一面。前者見於素祭裏面對基督的完全所做的試驗和發表,後者見於燔祭和贖罪祭(比較希伯來書第九章)。基督受苦以至於死。隨後祂又完成贖罪工作。有些餘民也要受苦至死,為著顯出他們在神行政試煉之下的忠信;他們也要得到更美的復活,如同基督一樣;但是贖罪的那個部分,卻是基督獨當的。
所以詩篇實在是屬於以色列人*{註3},尤其是以色列當中敬虔的餘民。這是詩篇第一個原則。神的話本身為我們建立起這一點,就像我們已經說過的,保羅也這樣說: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
*{註3}:這裡我用以色列來與教會和外邦人對比,我們若仔細分析細節,我們會發現連以色列和猶大也是有所不同的。
忠信的餘民與其他國民清楚的區別出來
當我們著手查考詩篇各篇的時候,我們將會找到這樣認定原則的各種要素,每個都是清晰而確定的。詩篇辨明別(詩七十三篇),而且從辨明開始(第一篇)兩種人,也就是辨明律法認為忠信又虔敬的人和其他的國民。『惡人並不是這樣』,『惡人在義人的會中必站立不住。』實在說來,以賽亞也同樣強有力地教導這個真理(賽四十八22,五十七21)。他們的主角乃是真正相信的餘民,就是以色列中的義人(詩十六3)及其他。因此在他們身上看見的乃是以色列的福份和盼望。在詩篇第一篇裏面確定又清晰的陳明出來。然而這個盼望限於一班餘民,他們的福分從開始就與惡人的分完全不同。
*{註4}:比較以賽亞書四八22;以賽亞書五七21
22耶和華說,惡人必沒有平安。(賽四十八22)
21我的神說,惡人必沒有平安。(賽五十七21)
在詩篇裡說話的是基督的靈與申言者的靈
詩篇的第二個大原則,乃是在詩篇裏說話的是基督的靈,預言的靈。這點也是十分明白的,基督的靈關切以色列忠信餘民的狀況,這位靈說到將來的事好像它們是現在發生的事,其他申言者也常常這樣說話。這樣作法並不會減少這件事的真實性,因為這是申言者的靈講述將來必發生的事,使用這種口脗反倒是正常的方式。基督的靈既然關懷以色列的餘民,就必須宣告基督自己所受的苦,如此才能證明祂的關注,不這麼作就會無補於事。事實上我們也發現,對於基督的苦難最動人的發表,不是歷史上的記述,而是在祂忍受苦難的時候藉著祂的口發表祂所感受的*{註5}。
祂自己有分於百姓的苦難,無論是藉著祂的靈進入他們的憂患,或是祂親自為著祂們受苦,總是基督的靈在說話*{註6},因為這是在神公義的審判之下拯救這些犯罪卻蒙愛的子民。因此,在我將要繼續往前的時候,在這個點上,我們看到了詩篇語言的優美適用性。詩篇很合宜的提起基督獨自完成的贖罪(平息),因此祂的工作完整有效。詩篇裏面提到只有受苦沒有贖罪性質的苦難之時,即使那裏提到的苦難甚至到死,僅有部分可以在個人的方面應用在基督身上,因為祂曾親身以個人的方式經歷這些苦難,同樣這些詩篇的其它部分可以應用在聖民身上,因他們必要有分於這些苦難,所以詩篇一面把基督親自忍受的苦難呈現給我們,另一面向保證我們祂的憐恤同樣是穩固的。
*{註5}:這就是詩篇所具有一種親切的感覺和特有的重要姓。詩篇乃是祂心脈的跳動,是祂所生活環境的生平,是祂生命的實化,祂與神與人的關係,祂外在的表現(行事為人),簡言之,是神對待一切的法則,可見於其它經卷。
*{註6}:比較彼前一11)。就是考察在他們裡面基督的靈,豫先證明那要臨到基督的苦難,以及後來的榮耀,所指明的是甚麼時候,並怎樣的時候。
尋得屬地的拯救;感到罪過並且認罪
詩篇尚有第三個大原則,與前面的原則都有關聯。從屬靈道德的觀點來看,百姓的罪過足以在屬靈道德上攔阻餘民在苦難中信靠神。然而只有神能拯救他們,他們也必須用純誠的心仰望神。
我們看見這兩個點被提及;(1)將苦痛陳明在神面前,尋求從祂來的拯救;(2)憑著純全祈求,同時又承認自己的罪惡。基督既已進入他們的憂患裏,正如我們所看見過的,祂成功了贖罪,就不管他們的罪惡有多大,都能引領他們來到神面前。他們最初或許還不懂得完全的赦免,但他們卻藉著基督之靈的領率,預嘗了恩典的滋味(有多少人實際地在這個光景裏) *{註7}。他們被帶到拯救主的面前,也承認了他們的罪惡。這些都在詩篇所提供的發表裡面。
*{註7}:許多人尚在這個光景當中,如同浪子未見父親的面以前的情形,雖然在基督裏得著啟示神是光、神是愛,但對於救贖的工作和在祂裡面蒙悅納的事,卻完全不知道。雖然他們有信靠的心,卻沒有平安的經歷。
他們『當帶著禱告的話歸向耶和華(何十四2)』,赦罪之恩也向他們開啟。基督的靈既然在他們裡面是活潑的,作了他們生命的原則,穩定他們心中的意念。他們就可以藉著認罪以後,毫無虛偽地向神祈求他們的純全和忠信。但是神憐憫的思想遍及各處超越公義的思想成為他們盼望的根基。實質上,所有這一切對於那些蒙更新卻尚未找到自由的人來說是真實的,我所謂的自由就是藉著認識救贖而得著的自由。詩篇除了在結束之時的讚美以及在有些詩篇以讚美為結束以外,全部詩篇都未曾發表這種自由;即或偶而有類似的發表,也都是指屬地的拯救或赦免而言。
詩篇乃是基督的靈在猶太餘民裏面,或是在為他們受苦的基督裏面的發表。總而言之,詩篇是基督的靈的發表,在猶太餘民裏面(或是在全體以色列餘民裏面),或是當基督為他們受苦從祂自己的人位的發表,這都是照著神向祂特選屬地子民的計劃。這些計劃既然要在末後日子更專特的完成,詩篇就特別發表基督之靈在這些餘民裡面。也在發生在當時的事件當中的發表,因為在那時候神重新開始對付祂的屬地子民。與那些事件有關在屬靈道德上的受苦,已經多少當基督在世上的歷史裏面得到證實了,無論在祂活著的時候,尤其是在祂受死的時候,基督與這班餘民的重要性和命運發生密切的關聯。在基督的歷史裏,尤其當祂受約翰的浸洗時,祂早已將祂自己與那些組成這些餘民的人聯合在一起;而不是與以色列怙惡不悛的群眾聯合,而是與神的靈初次運行所產生的,『地上尊高的人』(詩十六3)聯合,這些人承認約翰口中所說的乃是神的真理,而且他們也樂意順服。
如今神向以色列所有的應許,都要應驗在這班餘民身上;因此雖然他們只是以色列的一小部分,他們的愛和盼望卻代表全民。當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時候,祂是以色列中唯一向神忠信的人,祂是全體餘民得著拯救個人的基礎,同時也是他們得著拯救的那個工作的完成者。
基督在地上的生活以及在十字架上三方面的受苦
我之前已經提到的一些事,現在我要廣泛的討論一下。這些討論大半根據詩篇的本文,同時也採納福音書所照射出來的亮光,這麼作會有助於我們更明白全部詩篇的靈,使我們更詳細瞭解許多詩篇的要旨。我是指基督的苦難。我們已經大致看過詩篇將餘民,他們的憂患、希望和拯救,以及基督與他們在這些事上的聯合都擺在我們面前。
祂進入他們的憂患,成了他們的拯救主,完成了贖罪的工作,奠定他們得著拯救的根基。這個拯救是為著所有的活人,但是祂是為那民而死。祂的完全固然在這個拯救裏照耀出來,但是現在我們所要注意的,乃是祂的死與以色列和這地的關係,雖然詩篇有提到他個人得著高昇,他們最終的救恩是從這裡產生的。我們不必在詩篇裏面尋找教會的奧秘,因為那個時候教會還是隱藏在神裡頭的奧秘;我們也不必探討基督與教會的關係。詩篇非常精細的提供基督與祂的子民在地上的一切經歷,這些都是基督的靈要我們明白的。假若我們要知道祂所救贖的屬天子民,就得研究新約,例如腓立比書等書卷。
基督曾經經歷人心所會經歷各種屬靈道德的苦難,祂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祂沒有犯罪。默想當受頌讚救贖主的苦難,對我們是非常有益處的;(但是千萬不可默想這件事太久,也不可離開祂性質裏神聖的這一面,因為這樣作會變成沒有益斥反而有損害,會使我們落入肉體的情感裏)。從來沒有人像祂一樣受苦,詩篇把這些苦難告訴了我們;然而我在這裡不打算加以詳細分析,我只準備在這序文內簡潔地提起祂受苦的原則和立場。
我默想祂受苦的原則和立場共有三方面:為公義愛和見證
祂為公義和愛受人加給祂的苦害,為著祂在美事上所作的見證,在這個見證當中祂向神作見證並把神啟示出來:祂為罪接受神加給他的苦難。
祂所受的苦難兩種特質對每位信徒的心思來說都是很簡單清楚。至於受苦的第三面,或許需要更多注意聖經才能領會。聖經提到耶和華對待以色列的法則的時候,是這樣說:『他們在一切苦難中,祂也同受苦難,並且祂面前的使者拯救他們。』這句話特別應驗在基督身上(惟有最後部分尚待應驗) ,祂是耶和華成為人,來到以色列人中間。
但是以色列人,至少是猶太餘民這部分的百姓,在末後日子要受到具有特殊性質的苦難。他們伏在外邦政權的壓迫之下,以色列處於罪大惡極環境中,餘民猶能心懷正直,因此他們配稱作餘民,為著這個緣故,他們認識他們是在神行政底下,也在撒但和死亡的權勢底下,所以他們必然受苦。拯救他們脫離苦難尚未臨到以前,他們在他們的靈裡承受苦難的重擔。基督也完全有份於他們這一切憂患。
基督因著人也為著神受苦
在主的一生當中直到祂死為止,祂為了公義的緣故,受人多方的為難(參閱詩十一篇及其它)。此外,祂又為了罪的緣故,在十字架上受苦,為著罪喝盡了忿怒的杯,就是父所賜給祂喝的杯。除了這兩種苦難以外,在祂最後一段生命的路上(我們可以說,是從逾越節晚餐開始),祂的魂裏擔負著猶太人在神的行政底下將要經歷的一切困苦和患難。這些雖非定罪,但仍然是罪的惡果。無疑地,祂早已知道、早有預感,如同在約翰福音第十二章裡祂已經預感十字架一般。
但是現今我們來到十字架這裏,正如祂曾說的,現在是背道以色列的鐘點,也是黑暗掌權的時刻。祂雖處於這種景況中,仍舊憑著忠信仰望祂的父,神也尚未離棄祂,祂仍能告訴門徒與祂一同儆醒;若神的忿怒已經臨到祂身上,儆醒豈有用處嗎?只要我們虛心接受神的教導,思量分別提到它們的各首詩篇,我們就能夠清楚的看見苦難這三種不同的面相。因此我們發覺,當祂受人苦待的時候,就如祂的靈在以色列當中,替以色列說話,指望向人復仇。這裡也常可見到,別人與祂一同受苦。但是當祂從神接受苦難的時候,祂是完全獨自一人;祂受苦的結局是毫無參雜的祝福和恩典。在祂受人苦待的這方面,我
但是祂從神領受的苦難是在神的忿怒底下,完全是祂一個人忍受。祂獨自喝盡忿怒的杯,未留半滴讓我們去飲;如果我們去喝,就會造成我們永遠的毀滅。在祂嘗未飲忿怒之杯以前,祂遭過撒但的權勢,受到黑暗死亡的圍攻。祂這樣忍受苦難,是為著彰顯神的威嚴(來二10)、祂受苦為著是要憐恤猶太人,他們因著純全、也因著他們的罪過而進入各種的患難裏面。每位在律法底下被喚醒的魂(人)都能在患難裏面找著安慰。詩篇詳述基督和以色列所經歷的苦難,因為他們棄絕彌賽亞,猶太人轉入徹底的荒涼,失去所有的應許(惟獨神主宰權能的恩典永遠長存),而且餘民也陷入試煉和憂患當中。
在十字架上
我們要記住!苦難的三種原則雖有基本上的分別,各有它們自己清楚又重要的性質,但在基督快要離世之時,這些苦難都匯合在祂最後幾個小時所受的憂患裏面,我相信當祂離開客西馬尼園的時候,撒但權勢對祂靈的壓逼已經過去,但在十字架上,祂為著稱義人而受苦待,為著罪被神壓傷。我認為在這個最末後的苦楚,從神來的棄絕深深的壓在祂魂間的時候,其它任何的苦痛祂已不再有感覺了。
我們已經鳥瞰過了詩篇,藉著鳥瞰已使讀者略略明瞭詩篇的綱要,現在我要靠主的幫助進一步研究詩篇的內容,願主引導讀者和我!若詩篇描寫基督的苦難和祂關注祂屬地子的民,我們就有必要用虔敬的態度和孩子般單純的信心,並且以我們當有的等待來查考它,接受祂的教導,使我們在研讀的時後接受神的引導和教導。凡說出基督所感覺話語的人,都會被基督那信靠神的愛,也會被神聖的崇敬所感動。
八十九篇,卷四止於第一百零六篇,而卷五止於第一百五十篇。每卷有它特別的主題,我們逐卷研討的時候,自然洞曉各卷的性質。在此僅舉各其大旨,略加說明各卷的內容。
卷一:在耶路撒冷猶太餘民的光景
卷一的主題乃是猶太餘民被逐出耶路撒冷以前的光景,並且此後,基督和這班餘民發生的關聯。在第一卷 裡面提起基督的個人歷史,遠較其它詩卷為多。這點很容易明白,因為餘民仍與耶路撒冷有連接的階段,祂的確如此與他們同進同出。我在這裡用『猶太』這字,表示他們與『以色列』或全民有明顯的分別。
卷二:餘民被逐出耶路撒冷
卷二的主題,餘民已被逐出耶路撒冷(基督當然也和他們站在同一立場上,並且把祂們在這個例為上的盼望賜給餘民),照著預言的眼光來說,基督進來恢復了他們與耶和華的關係,使他們重作神的百姓(詩四十五至四十六篇)。往日他們被逐出來以後,稱『神』為『以羅欣』而不稱神為『耶和華』,因他們已經失去聖約的祝福;但是藉著這件事使他們更多學習認識祂。我確信基督生平的歷史為祂提供機會,進入對百姓在這種光景裏祂實個人際的感覺,當然,在歷史上祂一般的地位並不那麼重要。
在詩篇第五十一篇裡面,餘民承認舉國(更精確地來說尤其是指猶太人)棄絕基督的罪*{註8}。
*{註8}:我想前面兩卷詩篇和後面三卷略有分別,前者更突出顯明基督親自在猶太人中間的情形,後面三卷更注重全民和歷史的情形。所以前二卷最末首詩篇,也就是詩篇第七十二篇,結束於所羅門作王。
卷三:以色列全民得蒙拯救並被恢復
卷三的主題,我們看見以色列全民得蒙拯救,得到恢復;同時又看出神對待他們的法則(耶路撒冷最後要作神祝福和政治的中心)。詩篇第八十八及第八十九這兩篇告訴我們:他們在律法底下可怕的影響和基督裏所有恩慈怎樣成為中心。最後以祝禱神所應許的恩慈早日成全所發出的呼聲為結束。詩篇第八十七篇給我們看見:當一切都喪失殆盡的時候,神在君尊裏揀選的恩典如何拯救他們。
卷四: 耶和華是以色列人的居所
卷四的主題,耶和華永遠作以色列的居所,因著耶和華降臨,以色列就得蒙拯救。本卷的要旨是神的獨生子進入這個世界,耶和華始終是以色列的居所,他們仰望祂的拯救。因此本卷常用『全能者』和『至高者』兩個名詞,這些完全是神向亞伯拉罕和神在千年國度所用的名字,他們在何處可以找到祂呢?
彌賽亞說:『我在耶和華以色列的神裡面尋找他們。』祂固然在那裡被找到。是以惡人必受審判;義人必蒙拯救。彌賽亞完全的神性,祂雖曾一次被剪除,就被帶進來為了使祂有分於末後時期的祝福奠定基礎,雖然這個福分曾被切斷。祂是永不改變,永活的耶和華,是創造主。於是祝福臨到以色列,再臨及受造萬物。外邦人必受到審判,以色列得享應許。然而這是多次寬容他們神同樣的憐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