腓利門書
腓利門書
概要
綜觀腓利門書的內在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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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安
使徒藉著腓利門愛、信與善事來激勵他向歐尼西母行事
神以祂恩典的工作在腓利門心裡運行,使他產生與歐尼西母全新的關係。
使徒保羅在書信裡問安,以及這些教會彼此的關係
綜觀腓利門書的內在意義
這封甜美豐富的書信不需要太多的註釋;它把在個人生活的各種環境裏,藉著那靈在神的教會中工作的愛發表出來。
使徒寫腓利門書的目的是為了喚醒腓利門的情感,喚醒某些在他心中容易消失的事,這封書信適合在讀者裏面產生這些感覺而不是成為解說的對象。
這是一幅精美的圖畫,表明神的愛在這心的深處工作裏面所包含柔細和力量,以每個細節充滿它自己(這心),在(這心)那裡,愛可能受到傷害,或者也可能成為其長大和彰顯的機會。從這個角度來看,本書信的重要性和它的美麗一樣;在使徒艱巨工作中的發展,以及在基督裡所有受造之物與神之間關係基礎上所形成巨大真理的發展,給基督教帶來一種非常特殊的性質,把它的神聖本質顯示出來;既然祂啟示了最深刻的這些真理,並把這些真理放在神聖思想圈子當中的正確位置上,那就像說出一個已知之事,就像傳遞祂自己的思想一樣;並且能夠(作為愛之神的靈)以只有愛能使這心充滿的思量,彰顯他們源頭的尊嚴,並且帶著在應用上的細緻,表明無論祂的思想多偉大,祂都可以自由地考量一切。
人類的思想被高等的題目佔滿時,它會感受到它們的重量,並在負荷下彎曲;人類的思想是專心一意地;它必須從它自己抽離出來,好聚焦它的注意力。神啟示祂自己的各種思想;當它們藉著祂所選擇的器皿傳遞的時候,對人心來說神的思想是很龐大的,它們帶著對它們來說很自然的清晰和關聯流動著。他們(神所選擇的器皿)可以自由地去愛;因為那使用他們並激發他們的神就是愛。
因此,他們的任務當中更重要的部分不只是談論深刻的事,而是要以這種方式呈現祂。因此,當他們被這種愛所感動的時候,藉著完全為著他人考量,以及他們的心對那些事以最微細的注意力所感覺到的,那差遣他們之主的性質就被呈現為愛之源的神。
此外,這愛在聖靈自己所構成的關係中發展起來,在基督身體的肢體之間發展,也就是說,這愛在人與人之間發展起來。因為基督徒的情感源於神聖的源頭,所以總是以它為糧,基督徒的情感承擔起與人的形象有關的責任,因此他們藉著彰顯愛並反對自私的方式,背負著基督徒的情感起源的印記。脫離己,愛就可以且確實考慮到所有與他人有關的事物,也能認識會影響他們的事物。
歐尼西母是一位逃亡的奴隸,已經藉由在捆鎖中保羅而悔改信主了。腓利門是一個有錢人,或者至少擁有豐富的財富,教會在他家裡聚集(他的妻子也已悔改信主),並且在他的度量裏努力的作主的工。亞基布是主的僕人,他在教會中服事,也許是傳福音者;無論如何,他參與了福音的爭戰,因而與腓利門和教會有關。
*.亞基布是腓利門的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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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安
1基督耶穌的囚犯保羅,和弟兄提摩太,寫信給所愛的並我們的同工腓利門,2和姊妹亞腓亞,並與我們一同當兵的亞基布,以及在你家中的召會:3願恩典與平安,從神我們的父,並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
使徒打發歐尼西母回去歌羅西教會的時候,使徒向整個教會發表講話。這就是我們在這裡看見“恩典與平安”的原因,而沒有加上“憐憫” *{註1},就像使徒只有對個人說話一樣總是“恩典與平安”加上“憐憫”。他代表歐尼西母向腓利門懇求;但是整個教會都要關心使徒為這位蒙愛奴隸的請求,因為他成了神的孩子。歌羅西教會基督徒的心將成為腓利門行為的支持和保證;雖然使徒期望出於腓利門自己的愛,使歐尼西母得到他的赦免和恩慈,因為他也是神的僕人。
*{註1}.請參閱達秘在提摩太前書第一章開頭,解釋使徒保羅使用恩典、憐憫、平安問安的時機,他的結論是:使徒通常以“恩典、平安、憐憫”向個人的問安,對教會的問安就沒有加上“憐憫”。
使徒藉著腓利門愛、信與善事來激勵他向歐尼西母行事
4我禱告的時候題到你,常常感謝我的神,5因聽見你對主耶穌,並對眾聖徒的愛與信;6願你信的交通顯出功效,使人充分認識你們裏面為著基督的各樣善事。7因為弟兄阿,我因你的愛,大大喜樂,滿受鼓勵,因為眾聖徒的心腸藉著你得了舒暢。
保羅(正如他的慣例)認可腓利門所有的善行,並以這善行來激勵腓利門,使他可以讓恩典的感情自由流出,儘管歐尼西母的回來可能激發腓利門肉體什麼的感覺,以及撒但可能試圖在腓利門身上重新喚醒任何的不悅。使徒希望他自己為歐尼西母所盼望的,是出於腓利門自己的行為。他之前奴隸的公民權,甚至是他親切地以兄弟來接待他,在這種情況下,與腓利門因著使徒的命令而產生接納歐尼西母的意義完全不同,因為如果是出於後者(因著使徒的命令),在基督徒的感情和愛的聯索上會產生問題。使徒充分重視腓利門必須指揮的權利,但只是為了放棄它(這個權利),並為他的要求提供更多的力量;同時他建議腓利門的信心與神的整個教會並與使徒有交通,也就是說,腓利門的信心與使徒相連的途徑是在基督徒愛的活動裏,與神的教會並與使徒所差派的同工,並且與主自己聯在一起,這個連結已經榮耀地在腓利門裏面表現出來,也要因著承認使徒對腓利門內心所有的權柄充分的得到發展。在第6節,我們必須讀為“在我們裡面各樣善事”。
我們看到為著歐尼西母,使徒保羅各種情感混合在一起是很美麗的,顯示使徒這個情感有一種焦慮,使他尋求每一個可以作用在腓利門心裏的動機,使徒以基督教的感覺激發腓利門,叫他以充分信任的親切感情的心來對待這位忠實並優秀的的兄弟(歐尼西母)。這位逃亡奴隸的回來,確實可能會激起腓利門天然內心的某些東西;使徒在他的信中提出他代表他信心裏親愛的孩子(歐尼西母),他是在使徒被囚禁的時候所生的孩子(10)。
神以祂恩典的工作在腓利門心裡運行,使他產生與歐尼西母全新的關係。
8為此,我雖然在基督裏能大有膽量吩咐你合宜的事,9然而像我這有年紀的保羅,現在又是基督耶穌的囚犯,寧可因著愛懇求你,10就是為我在捆鎖中所生的孩子歐尼西母懇求你;11他從前對你沒有益處,但如今對你我都有益處。12我現在打發他回你那裏去,他乃是我心上的人。12我現在打發他回你那裏去,他乃是我心上的人。13我本有意將他留在身邊,使他在我為福音所受的捆鎖中,替你服事我。14但未得知你的意見,我就不願作甚麼,好叫你的善行不像是出於勉強,乃是出於甘心。15因為他暫時離開你,或者是叫你可以永遠完全得著他,16不再是奴僕,乃是高過奴僕,是親愛的弟兄,對我固然是如此,對你,不拘在肉身上,或在主裏,豈不都更是這樣。
神已經介入祂恩典的工作,恩典必然在會腓利門心裡運行,以產生與歐尼西母全新的關係。使徒懇求他接納他之前的奴隸為兄弟,但事實很明顯(第12節),雖然保羅希望這是歐尼西母的主人自發的行為,因為歐尼西母曾經錯待祂的主人,即使使徒期望後者是出於腓利門使用他的公民權。儘管如此,保羅願意為自己親愛的兒子歐尼西母承擔一切。照著恩典,歐尼西母對腓利門和保羅來說比以前更有益處,因為肉體曾使他成為一個不忠信和沒有無價值的僕人(第11節);腓利門應該為此歡喜。保羅暗稱“Onesimus”,意思是“有益處的”。
17所以,你若以我為同夥,就接納他,如同接納我一樣。18他若虧負你,或欠你甚麼,這都歸在我的賬上;19我必償還,這是我保羅親筆寫的。我並不用對你說,連你自己也是虧欠於我。20弟兄阿,是的,願我在主裏從你得著益處,願你使我的心腸在基督裏得舒暢。21我寫信給你,深信你必順從,知道你所要行的,甚至必過於我所說的。22同時,你還要給我豫備住所,因為我盼望藉著你們的禱告,我可當作恩典賜給你們。
最後,他提醒腓利門,他因自己所得的救恩而虧欠使徒(19),因為他的生命是一個基督徒。
保羅此刻是在羅馬的囚犯。神已把歐尼西母帶到那裡(以一切的行動)引導他得救和認識主,好使我們得到教導,並且歐尼西母在基督徒的教會中該有一個新的地位*{註2}。此時顯然是快到使徒被監禁的盡頭。至少他希望很快就會被釋放並告訴腓利門為他準備住宿(22)。
*{註2}在我看來,從使徒說話的方式來看,他甚至認為歐尼西母在教會裏會成為神的工具,在主的服事上是有用的。他要在為福音的捆鎖中,留歐尼西母來服事他自己;但他尊重歐尼西母與腓利門的關係。這對歐尼西母的魂來說也是好得多,歐尼西母應該把自己放在他曾犯錯的地方;如果歐尼西母要得著自由,他應該從腓利門的愛中獲得他的自由。}
使徒保羅在書信裡問安,以及這些教會彼此的關係
23在基督耶穌裏與我一同坐監的以巴弗問你安。24我的同工馬可、亞里達古、底馬、路加,也都問你安。25願主耶穌基督的恩與你們的靈同在。
在歌羅西書裏我們可以再次找到這些名字。在那裡,使徒說:“歐尼西母他是你們那裡的人”所以如果那是同一位歐尼西母,他就是屬於歌羅西教會的。這似乎很可能,因為歌羅西書中還提到亞基布,使徒勸戒他要注意他的職事。如果是這樣的話,他這樣向歌羅西的基督徒提到歐尼西母,是他關心這位新信徒又一證明。因此,他把歐尼西母放在教會的心裏,並藉著歐尼西母和推基古把信帶到那裏。在以弗所書中沒有任何問安;但以弗所書最後同樣提到推基古他是帶信的人。提摩太與保羅一起在書信裏向歌羅西信徒說話,也一起在腓利門書裏向腓利門說話。在以弗所書沒有問安;但是在腓立比書裏,使徒希望打發提摩太去那裏長住(腓二19),所以他們(提摩太與保羅)的兩個名字在腓利門書裏再次連在一起。
*.推基古,歐尼西母,亞里達古,馬可,耶數,以巴弗,路加,底馬,寧法,亞基布(西四7-17)
我沒有從這些最後的細節中得出任何結論;但這些經文為探究的細節提供了詳細的依據。這四封書信的每一封都是使徒被囚禁在羅馬期間寫成的,並且當時他正期待從囚禁中被釋放。
最後,在腓利門書裏我們特別要注意,在基督徒這個圈子裡親密的中心(這是藉著一種無與倫比教導的發展,使信徒得到全面的保護),愛在這裡作王統治並結出果子來,而且將基督的肢體連結在一起,將恩典的滋味傳播到的所有的關係裡,在這個關係裡,人們可以站在一起,使生活所有的細節,都能完美地擁有自己的地位,並且承認人與人之間所存在的每一項權利,以及人心所能感覺到的一切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