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27 17:53:47Bible聖經

羅馬書第七章1-6節--HL

肉體中內住之罪的捆綁 七125

        1   兩個丈夫 16

7:1 弟兄們,我現在對明白律法的人說,你們豈不知律法作主管轄人,是在他活著的時候麼?

7:2 女人有了丈夫,丈夫還活著,就受律法約束,歸與丈夫;丈夫若死了,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

第一個丈夫是誰?我認為他的名字叫亞當(也有人認為是律法或是肉體,舊人,我認為都無妨,都指向我們需要第二個丈夫),當神創造人的時候祂要做人的丈夫,但亞當因著吃知識善惡果子,僭越神的地位,自己成為丈夫(創 3:6)。亞當的這部分對我們信徒而言是舊人,他的彰顯是肉體,他的性情是罪,他的肢體是不虔、不法、不義,管轄他的是律法,他的結局是死。有關亞當是第一個丈夫,我認為可以從羅馬書第五章 12-19節可以看出,這段話反覆比較亞當與基督,藉著亞當,罪入了世界,眾人被定罪,死藉著罪來,死遍及眾人,死作王,眾人在死的權下;帶來神的審判,帶來定罪。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者的豫像。基督是神的恩典,白白的恩賜,洋溢的臨到多人。恩賜乃是由於許多過犯而稱義。洋溢之恩,洋溢之義恩賜的,藉著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藉著一次的義行,眾人也都被稱義得生命了。藉著一人的順從,眾人構成義的。

丈夫的律法 Law regarding husband

(1)第一節明明說:『律法作主管轄人,是在他活著的時候麼?所謂『活著』的,是指人,並不是指律法。

(2)神原來安排給人的地位是作妻子的地位,但因人墮落了,我們的舊人就僭取了丈夫的地位。

(3)神頒賜律法的目的,就是為了對付我們的舊人,所以這裏所說『丈夫的律法』,亦即舊人的律法。

(4)律法並沒有死,乃是我們的舊人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羅六6)

(5)舊人一死,新人就能脫離舊人的律法,而歸於基督(4)

傳統的解經家多數認為是指『律法』,其理由如下:

(1)本段經文是以律法和基督作對比,那個新丈夫(別人)既是指基督,那麼原來的丈夫當然是指律法。

(2)本段經文明指我們所脫離的是律法(6),因此那個我們所要脫離的丈夫也必是指律法。

(3)雖然律法沒有死,死了的是我們的舊人,但對我們這些與基督同死、同活的新約信徒而論,字句的律法確實已經被釘在十字架上了(西二13~14),因此在屬靈的實際上也可以視同已死。

(4)我們是藉死脫離律法,這個原則也同樣可以應用在對付『世界』――『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加六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