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28 06:11:41hungrybb_hk

隨緣消舊業,切莫造新殃

以下文章為一有緣人分享:

 

家中有一塊土地,因颱風天被河水沖刷,切成兩半,有一部分被別人侵佔。曾經與母親到對方家談判,希望能拿回那塊被侵佔的土地,但對方態度非常強硬、兇悍,我說:「便宜賣給你。」他說:「不會買。」我又說:「那就用休耕的方式,半年讓你種植作物,不收租金,所有的收成歸你,另外半年不能種。」他也不同意,用什麼方式跟他談,他都不答應,還說:「除非我們拿錢給他整地。」

 

當初他要整地時,我爸已經告訴他:「那是我們的土地,請你不要開墾。」他告訴我爸:「你是入贅的,土地不是你的,你沒有權利說話。」還說那塊土地是他媽媽的,就這樣執意整地,一做就是三十幾年。想想這幾年的租金,應該也夠了吧!現在還要我們拿錢給他,真的讓我非常頭痛,不知如何處理。

 

一年半前到精舍請示:「00土地一直賣不掉,是否有業障干擾?」佛菩薩開示:「沒有干擾。今年可以賣掉,可以考慮降價出售賣給鄰地。」於是我們在去年八月找了鄰地談,他真的有意要買,只是他覺得我們出的價錢太高,後來決定不買了,我很後悔,為什麼不聽佛菩薩的話降價出售。後來再去精舍請示,佛菩薩開示:「這次機會已經錯過,還要再等,待明年過年後再談。」只要佛菩薩沒有說這塊地賣不出去,我就一定會努力。

 

就在前幾天,介紹人告訴我,有人要幫我們整地,再幫我們賣這塊地,後來對方要直接買,我們與介紹人談好的價錢,對方覺得太高。介紹人再來談時,又降了一次價錢,但對方還是說貴,要與我們當面談。其實價錢已經很低了,但對方價錢又殺得更低,不是地板價,真的是「地下室價」。對方告訴我們,他不是只有買土地,連我們的煩惱也一起賣給他,所有侵占的問題全部交給他處理,我們就收清的,什麼事都不用管。

 

真的很捨不得賣這種價錢,但母親說:「好啦!沒關係,就把它賣了吧!省得每天在那兒煩惱,我們也無法處理。」母親又說:「也許我們命中就只能得到這些,要不為什麼老天爺這麼剛好,讓河水把土地切成兩半?」讓我想起古人的話:「若無閒事掛心頭,便是人間好時節。」阿伯說:「有萬年的土地,無百年的主人」,我就放下吧!

 

自從接觸佛法後,知道因果業力的可怕,精舍開示出的業力,我大部分都是因「利益」傷害人,我謹記在心,所以這次處理土地糾紛時,我特別謹慎注意,寧可不談,也不與對方發生衝突、不愉快,以免產生因果業力。雖然知道賣的價錢對方佔盡便宜,但我們也賺得清閒。世間事是平等的,沒有絕對的好與壞,就看我們如何看待。

 

想想,世間為「利益」發生衝突的人還真不少,人為了「利益」,什麼事都做得出,什麼惡語也說得出,因個人利益不知造了多少業。舅舅與表嫂也因土地糾紛惡言相向,兩家如同仇人,不相往來,這樣值得嗎?現在終於明白,為什麼精舍開示出的業力,大部分不是感情因素,就是因利益而傷害人。這次事件中,買方也許會因利益跟侵占者有所衝突,會因此衝突造成什麼樣的因果我們不知,但從這裡多少可推敲出,也許我們前幾世也是用這種方式傷害人。

 

侵占者兄弟不只侵占我們的土地,還侵占好幾個人的土地,他們兄弟的日子有比較好過、比較有錢嗎?答案是「沒有」。阿伯說:「知道因果,就不敢做壞事;知道因果,就知道業力的可怕。」在《玉曆寶鈔》中提到,在陽世曾犯下欺占他人財物,往生後即命令猙獰、赤髮等鬼,推入第二殿大地獄受苦。也有因其罪惡之大小,發放到小地獄受苦的,受刑期滿,再轉解到第三殿。

 

世人不知陽世間得到的一些利益,往生後是要付出很大的代價,值得嗎?如果知道因果業報的可怕,絕對不敢做了。《太上感應篇》中講:「禍福無門,惟人自召;善惡之報,如影隨形。」例如:減人自益,以惡易好,以私廢公,竊人之能,避人之善,形人之醜,訐人之私,耗人貨財,離人骨肉,侵人所愛,助人為非……,如是等罪,司命之神按罪之大小,奪其計算,算盡則死,死有餘責,乃殃及子孫。又諸橫取人財者,災禍抵消有餘者,便由他的妻子、家人擔當,或以死喪之災消禍。如僥倖不死,便有水災、火難、盜搶、賊偷、遺失用具、疾病官司、口角等報應。報應輕重,恰好與橫取他人錢財的價值相等。

 

《阿伯的話-現場開示精華節錄》:「如果得到不屬於自己的錢財,會損福報。自身承受不住的時候,可能會用其他的東西去換,可能是事業、家庭、學業、甚至於自己的生命,所以不屬於自己的東西千萬不要拿。」命裡有時終須有,命裡無時莫強求,父母的所作所為是子女的袓德,有好的袓德才能庇蔭子孫啊!「菩薩畏因,眾生畏果」、「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感觸很深,不要再為「利益」而造業啊!爾後身、口、意,三思而後行。共勉之!

 

分享完畢

 

《涅槃經》云:「善惡之報,如影隨形;三世因果,循環不失。」福報,是由三世因果所決定。今生的國王,是前世福報具足的緣故;今生的乞丐,是前世沒有積福的結果,即使你給乞丐再多黃金,他也無福享用。

 

貪婪,是一切災禍的根源。人在現實中生活,不可能沒有慾望,但慾望無限度擴張,慾壑難填,對金錢的慾望,使很多人變得貪婪無比。儘管「錢不是萬能,沒有錢萬萬不能」,金錢是人們生活的基本保障,但愛財亦莫忘「取之有道」,不能將利益擺中間,道德放兩邊,一味地貪求。

 

《孔子家語》:「存亡禍福,皆在己而已。天災地妖,弗能加也。」福由心生,禍由心造,禍福相倚,一切皆不離這方寸之心。「心正邪不侵,德足禍不臨」,人生幸福、平安與否,取決於世人面對利益糾葛、金錢誘惑時,能否看清事實真相,不讓金錢和貪婪迷惑了自己的心智。學習聖賢教育、知曉因果業報,是讓世人自私、狂妄、脫韁的心能有所規範與依歸,凡事知所節制。 

 

《阿伯的話-現場開示精華節錄》:「事情不管對錯,凡事都要與人圓滿,不要讓別人起執心,不要結冤仇,寧願自己吃虧,也不要占人家便宜,以免造下因果,甚至產生遺憾。」

 

「人需要的不多,想擁有的卻很多,『慳貪』會使您在慾中打滾,會障礙修行。佛叫我們佈施以對治慳貪,『慳』即吝嗇,『貪』即貪求,萬事萬物,夠用就好,莫將資源全部收攏在自己身上,多的就要量力佈施出去,多看看急需受助的人家,會升起慈悲心,人若有慈悲心,就會更深更廣地去行善佈施,造就更良善的循環。」

 

精舍開示出眾生所犯因果業由,多半是由「感情因素」或「利益衝突」引起,財與色,從古至今都是世人最大的考驗。《阿伯的話-現場開示精華節錄》:「修是修不動心與清淨心,看是簡單,實行上須歷事方能練心,非朝夕可至。斷財色,只達八十分,不動心與清淨心,苟能成就,能致九十五分。」佛菩薩引領世人接觸大乘經典,不只要世人「口唸經」,還期望世人「心行經」,如果只是照本宣科地唸著經典,循聲空誦,卻不去深究佛說這些話的深層意境,如此只落在計算經文數量、個人福報或外在名相的理解,算是作虛功,不但心性無法提升,還會落入名相、法相的糾結中,分別名相不知休,無法讓自身內在的覺性與佛的覺性起共鳴!

 

《阿伯的話-現場開示精華節錄》:「修行的最高境界即是利益一切眾生,而自身的初級功課就是對外圓滿一切人事物,對內求得本身的清靜自在。」世間事是平等的,沒有平白無故的加害者,更不會有委屈求全的受害者,一切都是其來有自,有因才有果。每個人都有自己應得的錢財,這些都是由前世種下的「因」所決定。因此,倘若我們福報足夠,即使不爭不奪,錢財也不會匱乏;倘若福報欠缺,即使強爭暗奪,錢財也未必能到手,想開了,一切就不會覺得心痛不捨。

 

願解如來真實義,即是「於一切處而不住相,於彼相中不生憎愛,亦無取捨,不念利益成壞等事,安閒恬靜虛融淡泊。」看透,想通,放下,自然能「於一切處行住坐臥,純一直心不動道場,真成淨土。」南無大願地藏王菩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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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藥師琉璃光如來

南無阿彌陀佛

南無大悲觀世音菩薩

南無大願地藏王菩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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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無伽藍菩薩

南無十方一切諸佛菩薩摩訶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