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1-14 18:39:41小芬

崇拜vs欣賞




年初,「左中民謠吉他社」社團成立30年社聚。

吉他,從畢業後就沒再摸過了,四個和弦也按不準了吧?走進學校還有種近鄉情卻之感。距離我的17歲,好像是去年的事,可是又已經好久好久了!看到「老朋友」,高中的回憶又一一湧上心頭,好像有千言萬語,又很難一語道盡。大家近況都不錯,有已婚、有未婚、有音樂人、有各行各業,見面的時候,彷彿又看到年輕時的光彩!

說真的,我很少認真學過音樂,欣賞社長的才華倒是真的。回想年輕時,總喜歡用「耳朵」談戀愛,就覺得當時自己無知的很可愛!喜歡找個「崇拜」的對象,假想對方也同樣喜歡自己,盡可能把自己變成對方喜歡的樣子。我想,這就是「年輕」吧!?不停在和自己拔河。

雖然,無緣的社長沒有見到!又聽說,他有個令人幻滅的身材。我想,就留在回憶中也不錯!有人問我,如果聽到前男友過得比自己不好,會不會開心,還好自己沒有選擇他?我說:不開心,因為我相信我的眼光很不錯。各位「前男友」,可別辜負我的眼光啊!

依然喜歡用「耳朵」談戀愛,一樣喜歡給自己「崇拜」的理由。但是現在,會給對方和自己空間和時間,各自運作,期待交流時的火花,讓自己越來越「欣賞」對方,也越來越了解自己。我想這就是這些年的成長吧!

年輕真好,35歲也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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