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2-22 14:56:34hsuan

Situation Deux

  我們似乎太過熟練某種語言,只求能不加思索地表達、不再錙銖必較語句裡的實質意義。直到長成的腦袋重新逐字逐句學習新語言時才會重新想像。舉例來說:人稱代詞與所有格形容詞。
  多數句子使用「我」、「你」(法文裡第二人稱無性別之分,得從句子後如名詞、形容詞等受詞來區分性別)、「他/她」、「我們」、「你們」、「他們/她們」來作為講述對象的區分。這自然是相當必要的,然而這些很普遍的字眼實際上也將這許多沒被標誌的人/事/物憑空做出分類。
  分類,多少都帶著評價的意味。英文裡的「I am who I am」原本是上帝對自己屬性的「詮釋」(抱歉我不知希伯來原文為何)─中文或翻作「我是即我是」,自己就是自己的表達,好一個沒有詮釋的詮釋─代表上帝的獨一性、神聖性與無窮盡,但現在不也被用在個人甚至品牌宣言上?「我」果真如同英文書寫的方式一樣:永遠大寫(法文的我 je 若在句中則仍是小寫喔)。
  用來指涉團體時,人稱代詞的複數形式是沒辦法表達個體性格的。「你們」的使用,帶有強烈說話者「我」的角度,而我們無法掌握自己會被「你們」這個名詞限定在怎樣的群體;擁有同樣興趣、同樣職業、同樣特徵、同樣想法……的人們,即或這樣的「你們」我們根本不想參與甚至不認同,卻必然代表某種彼此的共通點,無論是大是小,即或僅不過是:我們恰巧都是地球人。
  「他們/她們」的使用則與上述有著同樣的弔詭之處,只不過聽話者或許與說話者是某種意涵上的共犯結構─倘若不是,聽話者就該想想為什麼說話者會以為你們是可以共同分享如此對話的「我們」了。而「我們」似乎顯得單純些,但值得疑慮的是,是否把自己放對了位置,而對方也樂意讓你加入。
  除了自身的定位需得明確以外,過去人們也相當在意主權的宣示。「我的」、「你的」、「他/她的」、「我們的」、「你們的」、「他們/她們的」,不論界定的對方為何,另一方面也暗地重新宣告了自己擁有的範圍。只是或許現在人們擁有的過多、珍惜的卻太少,所有權的移轉即或發生在你我眼前卻眼也不眨一下的快速與不經意;「擁有」不再是一件多麼神聖的事,大可從「我的」、「你的」、「他的」、「誰的」以致於「沒人要的」。我們輕易的讓情感價值流失,這或許也使得我們不大明白甚至遍尋不著歸屬感的意義?
  以上種種,好啦,只不過是被新文法搞昏頭的菜鳥、總是想太多以及會在言詞上耍聰明的人會想的東西罷了。

2008/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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