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導孩子成材
教導孩子成材
◎ (p.106)階段性的正常反抗,通常出現在兩個階段。
1.三、四歲時期:
他們無知硬拗,還沒有學會基本規範,又不願接受父母的約束。諸多研究顯示,出生後的前兩年,如果沒有得到較好的接納、照顧、安全和信任感,孩子就有較多的固執。因此嬰兒及幼兒需要父母有能力的愛,要多給他們撫愛和安全,要對嬰兒多擁抱、說話和唱歌,多逗著他玩,一起遊戲。而且父母雙方要有恰當的一致性,給予同樣的愛和照顧,使孩子信任父母,而聽從父母的招呼。
孩子第一次學習主動性也是在三、四歲之間。他想要自己做,自己去試探,此時父母若能帶領他,協助他安全地做些他能做的事,就能把孩子的第一波主動性引導到積極的方向,而免於發展成反抗、固執和亂發脾氣。這個階段除了協助或帶領他主動做些想做或做得來的活動,建立必要的規範和行動步驟外,也要對其成就予以讚美,這是重要的回應。
另外,當這時期的孩子鬧脾氣時,父母要避免屈服於孩子的要求,要轉移目標,尋找新的注意力;要心平氣和,不理睬他亂鬧脾氣。孩子一旦通過這個階段,就會漸漸好帶起來。
2.青少年階段:
他想掌控自己,自尊和自我意識也漸漸明顯,於是對於父母原先的設限和規範,便會開始出現反抗的行為。一般而言,青少年並非事事堅持己見,隨時都在反抗父母,多半是在感受到自我被忽視,沒有受到尊重,或者被強迫而去做些不想做的事情時,才會出現反抗和對立的行為。因此父母親要保持彈性,多留一點選擇權的空間給孩子,例如,「這個週末,我們需要花點時間一起打掃家裡,你哪個時間比較方便?」孩子如果說,「我這幾天很忙,可否延到下週再打掃?」你若同意他的意見,不但能合作無間,孩子的主動性和自尊都能得到維護,叛逆和反抗的情形自然減少。
父母雖然要維持必要的規範,但也要保持彈性。青少年一方面要依附你,一方面要尋求更多的獨立性,這個矛盾的心理往往會給孩子帶來維護自尊的固執和頑抗。父母對孩子的這種心理背景要充分諒解,不要傷害他的自尊,不批評和抨擊他的為人,就能減少許多衝突。
◎ (p.110)父母對孩子正確的回應原則:
1. 避免以憤怒、發脾氣和體罰的方式來處理孩子的叛逆。要保持鎮定,瞭解問題的癥結,
協助孩子解決問題。
2. 建立合理的規範,並容許在彈性範圍內,讓孩子自己做選擇,以引導其主動性,減少衝突和對立。
3. 讓孩子瞭解父母的權威,對於不當行為,如攻擊、破壞、亂發脾氣等,要及時制止與糾正。
4. 不屈服於無理的要求,自己要有耐性溝通,但也要堅持正確的生活規範和價值觀。
5. 孩子一旦改善其行為或態度,要及時給予肯定,並對具體的表現表示出父母的欣賞和安慰。
6. 要對不同年齡層及個別差異訂定合理的規範,並對其表現做後果管理。
◎ (p.111)處理青少年的叛逆,要注意以下原則:
1. 對事不對人,避免人身攻擊,對青少年做出批評、抨擊和貶抑;要以簡單扼要的語言,表達父母的看法和態度。
2. 瞭解青少年的需要和心理,透過尊重來表達忠告;建立必要的規範,但允許彈性調整;接受父母的監督,而能保持其自主性,並在不同意見中相互溝通協商。
3. 保持「大節不踰,小節出入可矣」的原則,但不能完全放手,讓青少年為所欲為,否額無法發展成獨立和成熟的人格。
4. 衝突出現時,要暫時擱置叫停,另找適當時間想辦法溝通。
5. 青少年該有的生活規範,如生活作息、待人接物的態度,仍應彈性堅持。
6. 堅持原則,懂得對孩子說「不」。例如出現危及健康及安全的事,破壞重要的價值規範,出現攻擊和破壞性,放棄責任及工作時,都應明確表示不允許的態度。
◎ (p.112)父母不宜把孩子的叛逆行為看成是對自己權威的挑戰,而應將它視為孩子人格正常發展中,必須經過的風暴和歷練。
◎ (p.119)正確的教育態度:
1. 指導孩子學習和生活時,要採取正面的鼓勵和支持,而不是附帶威脅性的條件。
2. 保持關懷和肯定孩子,並協助其成功學習。
3. 發展多方面的能力,肯定其表現,建構健康的自尊。
4. 協助孩子發展人際關係,而不是鼓勵孩子競爭。
5. 給予孩子無條件的愛,不因成績起落而有差別。
◎ (p.189)及時教導的要領:
1. 要隨時留心孩子的品格教育,隨機適時教導。
2. 要把握適當的時間和地點,對孩子說話要誠懇,不可傷及信心及自尊。
3. 如果孩子生氣了,就暫時擱置,改天再找適當的時機溝通。
4. 跟孩子說話要對事不對人,把事理說清楚,不批評,也不貶抑孩子。
5. 要求孩子改過遷善的話語,要短才有效,囉唆反而有害。
◎ (p.197)
孩子在一到三歲時,關鍵在發展自律,從控制大小便到與兄弟姊妹的關係。他開始學習如何與人相處,並學會最起碼的自律。這時,基本的行為和人際紀律,是他發展待人處世的第一套工具。在這個階段,父母若是過於嚴格或溺愛縱容,都會影響其適應的能力。過於嚴格容易導致拘謹和懼怕,造成焦慮性格的可能性比較高;而放任及缺乏教導,則容易缺乏自律和喪失道德良心。
幼兒到三到六歲之間開始發展主動性,此時父母可以帶著孩子自然學習,共同探討摸索,一起做家事、說故事、遊戲和動手製作美勞作品或玩具等,這有助於孩子主動學習和負責態度的發展。
到了六到十二歲,孩子的發展重心在好奇、勤奮和具體思考。這時要把握時間,透過主動性和誘導,讓孩子學習更多知識,發展多元智慧,打好進入青少年時期的獨立性、主動性,以及發展健康自我的基礎。
孩子在嬰兒時期,父母需要給他無微不至的愛護,接著就要陶冶其自律和主動性。到了兒童期,就要建立規範,必要時得採取堅持原則的態度,要求孩子依家規行事。在童年時代,要落實賞罰分明的原則,用父母的影響力或權威,達到訓練孩子遵守規範的目的。但是到了青少年階段,孩子的自我意識漸強,父母若使用強制、處罰或嚴格管教的手法,常會帶來衝突,造成親子間的緊張,所以這時應改採溝通和彈性,但對於必須遵守的原則,仍然應該極力堅持。
◎ (p.219)傾聽的技巧:
1. 關心地看著孩子,放下手邊的工作,專注的聽孩子說話。
2. 傾聽能讓孩子在陳述中澄清觀念和真相,並抒解其壓力。
3. 維持傾聽的技巧是:點頭和同理的表情,讓孩子能繼續說下去;重述他所說的關鍵字,幫助他澄清觀念;簡要整理並重述他的話,孩子接下來會說得更清楚。
4. 孩子說完話後,其理性就會出現,此時只要你問他「你準備怎麼做?」「這樣對你有益嗎?」等等,孩子用理性解決問題的潛能自然就會流露出來。
最後要提醒父母的是,與孩子說話時,並不是要把自己變成一顆柔柔的軟糖,必要時還是得說聲「不」字,阻止孩子做他不該做的事,但要語氣懇切,態度堅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