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2-26 09:54:57carol

違章建築怎麼拆?拆不拆?有新規定

內政部通過「違章建築處理辦法」修正草案,杜絕違章建築影響公共安全2012-02-16

為使違規行為人應自負責任,而非由公務機關編列預算進行拆除,本次「建築法」修正,對於擅自建造者違反建築法第25條規定,除明定「自行拆除」、「恢復原狀」之處理方式外,對於面積在750平方公尺以下者,處以新臺幣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擅自建造面積超過750平方公尺部分,另加計建築物造價千分之五十以下之罰鍰,屆期仍未補辦手續、未自行拆除或未恢復原狀者,得按次處罰。必要時,並得強制拆除,以維法紀,兼顧公義。

違建面積在750平方公尺以下者,處以新臺幣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

違建面積超過750平方公尺部分,另加計建築物造價千分之五十以下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