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5-01 00:03:37carol
都市更新的好處?
1.建築容積:視更新基地需要及貢獻度,給予適度之建築容積獎勵,最高不超過該基地法定容積50%或30%法定容積加上原容積。
2.賦稅減免:
(1)更新期間土地無法使用者,免徵地價稅;其仍可繼續使用者減半徵收。
(2)更新後地價稅及房屋稅減半徵收兩年。
(3)依權利變換取得之土地及建物,於更新後第一次移轉時,減徵土地增值稅及契稅40%。
(4)不願參加權利變換領取現金補償者,減徵土地增值稅40%。
(5)實施權利變換應分配之土地未達最小分配面積單元,而改領現金者,免徵土地增值稅。
(6)實施權利變換,以土地及建築物抵付權利變換負擔者,免徵土地增值稅及契稅。
3.融資優惠:對於實施都市更新事業之資金,政府訂有都市更新事業優惠貸款要點提供優惠利率之融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