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3-05 21:17:01river old

我才是部落格真理!

↑ The Nature of Dreams by conceptvessel


我把腦袋中自認有價值的東西放在這裡,
虛心地接受大家的公審。
這是我目前可以想到,
寫這部落格的最佳理由。


↑ A Portable Garden by conceptvessel

「意識的運動是辯證的。」

部落格有別於我以往寫日誌的習慣是,
這裡的設計還放了一個可資互動的『留言』。
這個留言的安排
讓個人的思想有了與他人辯證的機會,
而辯證也讓事情越趨向明晰。
這很清楚的就是一項進化!

雖然是進化,
卻不見得就是好事。
我還是在寫日誌,
我還是有許多話是只對自己說的,
不是不想分享,
而是…….(那個那個)…

放在台面上的,就像很多人說的
是在『演戲』。
戲的優點是真假不見得重要,
重點是一定得好看,
正如電視電影裡的戲劇可以演個沒完沒了。

戲是藝術,
好的部落格文章,也是藝術。
可是,
藝術不等同於事實,
也不等同於真理,
雖然她可以超越事實、逼向真理,
但,她還有屬於自己的機能。

我喜歡部落格,
(甚至此刻的簡直沈迷)
我仍情不自禁地質疑這東西;
就像我是爸媽親生的,
卻不斷地去檢視我到底哪裡像他們;
就像你本能地愛上一個人,
卻又不停懷疑自己為何會愛上他;
就像我們許多學生愛建築,
卻一再地在交作業前,覺得自己根本不適合念。

↑ Magic of the Generous Fishes by conceptvessel

「否定只是過渡;
但有了這個過渡,
那穿過意識型態的整個系列的發展進程,
就將自動地出現。」

質疑是個必需,
是整個肯定過程的中站;
我由『質疑寫部落格』,
來肯定自己為何會愛上它。
人生都有一段不可避免的叛逆期,
我的『槓部落』就是明顯地想叛逆。

「真理沒有捷徑,
只有繞過彎路,才能抵達。」


說來說去,都是自己最有理,
論來論去,只有自己的才是真理。
啊!感恩部落格~
讓我最有理,
讓我變成真理。

↑The Patient Garden by conceptvessel


Ps.1 以上框裡「」的話採自黑格爾。
對我個人而言,黑格爾就像音樂界的巴哈,
哲學界若少了他,將是多大的遺憾。

Ps.2 以上的圖片來自conceptvessel的創作。
他的風格充滿了靈氣,有強烈宗教的神秘感。其網站:
http://www.flickr.com/photos/conceptvessel/sets/72157594326965806/

Ps.3 時代雜誌去年底選出年度風雲人物,竟然是「你」!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61217/19/848s.html
(雜誌的封面就是一面反射你的鏡子。)
之所以會如此是因為網路使用者
建構網頁內容已經愈來愈重要了。
所以啦!你我都因部落格
而變成是這一代的『神』了!
哈里路亞!!

飛小魚兒 2007-03-07 00:47:12

就算是演戲,最高指導原則仍是不能違背自己的本性,
那就是,絕計不能,
存。心。不。良。

版主回應
Exactly! 2007-03-07 11:31:30
飛小魚兒 2007-03-06 00:49:57

我喜歡在部落格裡,做我自己。
也許它是個公開的園地,也許有不得不然的透明度。
如果非要用演戲的心態來看待,詮釋的話,
那麼,
我演的人就是我自己,
我是我的blog裡戲份最重、角色最真實、故事最精彩的,主角。

也許旁人眼裡,一點也不精彩,但,又有何妨?這是我的舞台,我可以自在地編寫、排練、導演,也可以,隨性演出。

版主回應
自己是部落格的主角,
這是整個機制的設計。

在這裡演戲當然是它存在的主因,
可是我仍不免擔心,
這同時也是個幌子,
如果存心不良,
那不是沒有惡果的。
2007-03-06 16:16:43
觀自在 2007-03-05 23:10:23

河老
這一篇不錯喔!
神也可以像黑格爾一樣
活在每個人的部落格裡
而真理就此無拘無束
來去自如了
因為是我們釋放了它
而不是它綁住我們
^^

版主回應
我寫部落格的優點你就說不錯,
那我下次還要再來談它的缺點。
哈!白目。
2007-03-06 16:1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