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4-05 16:20:08小捷

稱配合壹週刊演出 包小松判拘役2008.04.04

藝人包小松去年7月不滿壹週刊記者跟拍,爆發肢體衝突,當時壹週刊報導包小松踹打記者,但包小松卻對其他媒體說,是「配合演出」,壹週刊氣得告他誹謗,法官認為包小松沒證據,影射壹週刊造假,依誹謗罪判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3萬元。

去年7月,包小松穿著白色T恤戴著黑色墨鏡,準備上車回家,發現有人跟拍,雙方爆發肢體衝突,壹週刊提供照片,指控包小松用腳踹記者、拉扯衣領,但包小松認為這是自我保護。

藝人包小松(2007.7.26):「圖片中那位攝影師他是站在這裡的,他直接推我說,某某某有交代,某某某有交代,你配合就好你配合就好,你回家就沒事了。我想要那個DV,他所握有的影帶呈現,能夠完整的呈現。」

否認先動手,壹週刊更不滿的是,包小松聲稱是配合演出,影射報導內容不實。雙方鬧上法院,官司纏訟9個月,法官從電視新聞片段發現,包小松受訪時面露微笑,再還原當時錄影帶,發現他為了阻止記者拍照,確實動手打人,不是配合演出,因此判決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3萬元,但包小松考慮再上訴。

◎畫面提供:壹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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