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20 00:37:22沛緹
I am innocent.
纏訟一年多
事發兩年的官司就要在今天宣判
一早9:00就登入 {庭期 app} 看書記官何時退庭
因為我跟律師都沒有要蒞庭聽宣判
無法在第一時間知道判決
等最後一庭開完 11:44 我立刻通知律師打電話
結果書記官尚未離庭
午休時間當然不可以打電話到地院
就這樣一直等等等
等到下午 3:00 律師從網路查判決主文找到判決並恭喜我
因尚未看到判決書所以還要再等等看 20 天
對方是否要再上訴
是否被台北高等法院駁回或受理
打官司就是這麼的煎熬
這禮拜很不好過
除了全身無力外體重也增加
因為我一吃完晚餐就躺在沙發睡
等到要睡覺時反而睡不著了
總之第一回合結束
感謝律師 & 介紹律師給我的同事 & 台北地院陳法官還我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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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案號是 110年交易字第 0000xx 號
很好奇 {交易} 是什麼意思
所以我上網一查
交 是交通訴訟的意思
易 是指 第一審交通通常訴訟案件,不得上訴第三審者
所以我這案件最多只能打到高等法院 (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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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恭喜!
能解除這等煎熬真是人生一大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