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4-06 23:27:44ka cheng

日記一則 由自溺談起

談到自溺,我想每個人都會有過這些經驗,有時候會感到為何沒有人會明白自己,又或者為何自己總是無法打開心門去接納別人。

對一個創作者而言,挖掘自己內在的痛苦經驗去進行創作,這是否一個自尋煩惱的途徑?有人說過創作之初始階段去找尋身邊的題材會比較容易入手,會比較有感受。但有些時候一開始是無法瞭解自己的,甚至無法去瞭解身邊的人,所以有些人會說在創作的初始階段,最好是探索一些自己有能力處理但並不熟悉的題材會比較好,然後才回來尋找身邊的題材。

對於第一次拍攝紀錄片的人而言,到底是先探索自己還是先探索別人?這當然因人而異,但最終要做到對真實題材作有創意的表達卻一點都不容易,紀錄片與新聞報導很不一樣,紀錄片容許創作者有更大的自由度,可以比新聞報導有更多創作者個人的觀點,甚至可以找人來「案件重演」都可以,但大前提是這個「案件重演」對於創作者要表達的真實題材是否有抵觸。

明顯地對於我個人而言,第一次拍攝紀錄片最容易的就是拍攝我自己對澳門身份認同這個命題,這就有點自溺,有點介意這個自溺,但又無法去逃開,但又不夠敏感,不夠敏感到自覺去挖掘內在的未知,如果再三心兩意的話,最後就會甚麼都拍不成,很討厭,自己被自己所創造的世界所困住,很想立刻放下這個包袱。

除了拍紀錄片,其實在拍攝照片時也一樣,之前談到「為了避免被排擠,我只好把自己的照片稱為『生活中的一部份』(just a part of my life)。」這是對「日常生活的東西」變成美術館中的「high art」的一點諷刺,因為把日常生活中的東西變成的藝術品的過程之中,牽涉到大量的權力結構的關連,那種「菁英主義」的感覺很強,而LOMO的網站也已經有很強的這種感覺,因為我已經感覺到LOMO的攝影哲學開始排斥真正的日常生活的照片,至少我看過的不同國家的LOMO照都是很刻意去塑造一個LOOK。

以上這樣談論LOMO的網站好像有點太過份,其實生活可以開心一點、隨意一點,拍一張照片可以是一件很愉快的事,不一定要思考一整天才拍一張照片,如果把拍照的快感當作一盤生意其實未嘗不可,大家都在做創意產業,讓人去消費拍照的快感是很正常的做法,讓人感覺拍照是一件很時尚的事不容易,但當連買條內褲時都要跟時尚、風格有關時也會很煩,最後又回到一個問題:創作需要對自己坦誠。如果在哲學中有關自我的討論是注定沒有結論的話,那唯有祈求藝術中的自我可以有一點主體性,至少沒有像愛情中的自我那麼盲目,或者逆向思考:有時候盲目一下也很過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