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0-05 12:54:36AllBuy顧問

申請自用住宅優惠地價稅率 省稅金

《 賦稅 》 9/22前 申請自用住宅優惠地價稅率 省稅金
法源編輯室 / 2006-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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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價稅即將於今(九十五)年十一月一日開徵,房仲業者提醒今年剛買房子自住的民眾,只要符合優惠地價稅條件,務必在九月二十二日前,向稅捐機關提出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申請,如此一來便可省下四倍的稅金。如果是多屋一族,更要記得選地價稅最高的一間房子來報,作個聰明的納稅人。
房仲業者表示,根據土地稅法第17條規定,符合申請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的條件,包括房屋沒有出租或營業,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三公畝,非都市土地未超過七公畝,且以建築物所屬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者為限。換句話說,土地所有權人本人、配偶與直系親屬至少有一方需在當地設籍。至於擁有兩處以上自用住宅的民眾,則要慎選設籍的人,業者提醒民眾,最好優先選擇讓成年子女、父母等直系尊親屬辦理設籍,全部的住宅才能按千分之二的優惠稅率繳稅,節稅利益最大。

許多人因為忙於工作或是對稅法不熟悉,而沒有提出適用地價稅優惠稅率申請。根據土地稅法第41條及土地稅減免規則第24條規定,適用特別稅率用地的土地所有權人,應在每年地價稅開徵四十日前依土地稅法施行細則第11、12條規定,提出申請,由於地價稅於十一月一日開徵,換算時間,只要在九月二十二日前提出申請,即可享有優惠地價稅,在物價飆漲薪水卻不漲的今天,千萬別忘了爭取自己應有的權利。

還有一點要注意的是,若適用特別稅率或減免之原因、事實已消滅者,納稅義務人應即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恢復課徵,如果納稅義務人於減免地價稅之原因、事實消滅時,未向主管機關申報而有逃稅或減輕稅賦者,依土地稅法第54條第1項第1款規定,除追補應納部分之稅款外,應處短匿稅額三倍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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