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2-17 01:41:22hlw313

時間:2005-11-30 作法:二度申請病歷準備訴訟

新聞看到一則也是子宮外孕誤診的事,情況與我相仿.......但我不想我的經驗只是「一日新聞」,如果要上媒體,我不想讓它僅僅是一則「個人新聞事件」,最好能成為「議題」...........唉,希望不是春秋大夢,我會走走看........

我覺得桃園衛生局的「速度」實在有點慢,從我9月4日投訴至今,也過了許久的日子,請他們安排調解還遲遲沒有下文,打電話去說要等到12月.......好個「拖」字訣!!若要提出告訴乃論的刑事訴訟要在6個月以內,雖然我本來不欲如此,不過,這事兒若沒有讓我滿意的結果,那真的沒有所謂正義公理了。或許真的「司法是最後一道防線」?

再度去宏其醫院申請完整病歷...... 他們說要3天時間.....
到時如果不給我就告他違反醫療法,如果敢竄改病歷就告刑事偽造文書罪,當然還有最重要的業務過失傷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