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2-05 10:05:35阿根廷

國家重要還是憲法重要?

人民日報今天開頭就這麼寫的:
「12月4日是第四個全國法制宣傳日,主題是:“弘揚憲法精神,增強法制觀念”。而憲法精神的核心就是“一切權力屬於人民”,法制觀念的基石就是“人民當家作主”。」

不知道華人朋友究竟是怎麼去理解這段話的?

憲法對於一個人治社會,是一個可能的期待?還是永不可企及的夢想?

如果道義的最高點是國家民族的話,憲法精神不成垃圾了?

做為個人與政府契約形式的憲法是位階最高的法律,但是在國家民族大義之前是不是形同廢物了?因為國家民族至上,那麼做為人民最小單位的個人--也就是你—在哪裡?不都說“一切權力屬於人民”嗎?

如果以上這段話您實在看不懂,沒關係,是我寫得太深。

簡單一句話:當你背叛國家時叫做叛國罪,是要槍斃的。但是,如果是國家背叛你呢?我相信在台灣有近一半的人有此感覺,國民黨執政時也一樣,只不過是另一半的人。

如何在個人與國家之間有一個比較好的平衡點,所有華人國家都該深自反省。

不管你是台灣人還是中國人或新加坡人香港人,請好好想想這個問題再決定要不要找阿根廷幹一架:國家重要還是憲法重要? 我的答案:當然是憲法重要.
Hktai69@yahoo.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