嬉主義-硬是要擺脫那些綁手綁腳
前幾天在跟朋友聊到時,只提到我想要寫的新BLOG的事情。可能一天到晚再文字裡面往自己身上劃一刀,然後除了舔那道傷口舔得很蘇湖以外,還要廣召天下叫大家一起來舔;我不經問問自己:哪時候養成這麼奇怪的嗜好了我!
從來就不是一個喜歡被約束的人,生活上任性、唸書也唸得任性、感情也談得很任性(拜託,不是隨性。別抹黑我)、出了社會工作也很任性。常常是我行我素吧,只是在另一方面,我深刻地感覺到-如果有一天我再也不能做自己了,那是多麼悲傷的一件事。
HipIsm這其實是個很詭異的名詞,朋友說:你果然對屁股有興趣;拜託,認識我幾年來,想也知道讓我有興趣的是TITS(誤)。總之,HIP是嬉:有Hip-Hop(嘻哈)、Hippie(嬉皮)。
上述兩者都只證明了「嬉」在音樂和偏激價值觀中的存在。其實並無不可;但是,像嘻哈這玩意好了,原本是一種藏在非洲的「生活態度」,後來衍用成一種新興型態的音樂,像是硬是把黑膠唱盤往相反方向轉啦,不停在嘴裡唸著YO, Man, Wuts up, Check it之類的言語,或是一邊損人一邊唱歌啦,當然還包括了用嘴巴發出汽車或是自然界各種生日的叫聲等等。到時可能會有人說:「生命就像把黑膠唱盤往反方向轉一樣,雖然它會吱吱叫,但是聽久了還蠻獨特。」或是有個人成天不停地在check這個check那個,當你有一天真的想check out的時候,Reception可能會直接巴頭;也有可能到最後嘴巴在言語上的功能就是發出一些除了人類以外的聲響。對,我知道我很偏激。
早期的嬉皮算是一種政治運動,嬉皮士(就是搞嬉皮的人們)曾經是一種很嬉的族群,他們強調自由,批判一些強制附加的價值觀和想法;而後卻走至偏頗,單純地認為用毒品和酒精可以讓精神提升到另外一個層級,那不就勒戒所裡面關得淨是一些世紀末的心靈導師。只是,在這歪斜的世代,似乎也怪不得他們。
無論如何,那些東西對我來說都太過狹隘,其實我們七年級生存在的世代,比起以前已經自由很多,但是還是有一些必要和不必要的枷鎖存在;時間往後推進,未來的八年級、九年級,價值觀的鐘擺還會繼續往更自由的方向擺去,但是我卻覺得斷裂之期亦不遠矣。
嬉其實離不開流行,只是他是一種內外兼修的流行,想法穿著很前衛的人被稱作潮人,但是很多潮人真的都把生活當成打手槍,就在自己的世界裡面不停地高潮就好,說實在這樣的「潮」人還挺累;或是嘴巴叨念著「要穿出自己的風格」這種型人的流行,請容我說句老實話,今天你開心去布坊剪塊布貼在身上,或是內衣褲外穿,我敢保證那絕對是你「自己」的風格。
嬉應該像氧氣一樣,融入生活的每一個部份,基本的食衣住行育樂,還有所衍生出來的所有必要與非必要行為,都應該要追求一種相當的自由,而不是「我只想X出我想要的風格」,這種狗屁倒灶的話講了跟沒講有什麼分別。我在這個BLOG裡面追求的是一種不被綁手綁腳的自由,不是無謂地盲從雜誌上面介紹的事物,那其實也是一種干涉;也不是無止境的自嗨。在這當中必定有個可以讓所有階層等級的人自由進出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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