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元翠玉白菜 12元進故宮員工口袋
〔記者凌美雪/台北報導〕故宮「翠玉白菜」商品在中國生產,引發立委痛批。實際上,故宮商品買賣存在一個更大的問題,即其盈餘竟然不是歸國庫,而是給員工分紅。簡單舉例,故宮每賣出一個一百元的「翠玉白菜」商品,其中就有十至十二元歸員工分紅!
外界原以為故宮已將中國製造的商品下架,昨故宮澄清,並非下架,只是將相關商品取下,重貼「台灣設計中國製造」的標籤,再擺回架上販賣。
立委管碧玲指出,故宮所有商品販賣甚至餐飲內容都假「委託代辦」之名,交由員工消費合作社經營,長久以來存在著違法對外販售的質疑,且使用的全是公家的資源與品牌,其獲利之高居所有公家文化機關之冠,卻都進員工口袋。雖然故宮今年修改員工分紅上限不得超過三萬元,管碧玲還是認為整體制度很不合理,有修法的必要。
員工消費合作社的盈餘分紅,在公家機關非常普遍,機關內的正式員工即消合社社員,但原來消合社的精神是非營利目的,享有免徵所得稅、營業稅及社員分紅的好處,所以規定不得對非社員經營。
但故宮消合社利用合作社法第三條之一第二項之排除條款,經營「政府或公益團體委託代辦之業務」,「接受故宮委託」經營四處禮品部、四處餐飲部,每年有三、四億元營業額,故五百九十九名員工每人的年度分紅一度上看七萬元,讓其他文化機關員工望之扼腕。
且由於消合社掌握對外經營第一線的優勢,在故宮內部自成勢力,消合社雖以員工為基本社員,但由社員選出的十一位理事及三位監事,成為決定消合社主要遊戲規則的另一個「權利」核心,包括外聘誰為經理人及其薪水額度,還有賣場工作人員的人數與薪水等級等,這個「權利」系統還不須向政府負責。
因此,雖然今年故宮修改了員工分紅上限三萬元,剩餘的盈餘撥成「公益金」,但如何使用「公益金」還是消合社決定,真正要消除「自肥」的疑慮,恐怕還是得由政府修法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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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設計中國製造
哇
應該要好好的做一下成本分析
結果陸客來買的東西都是大陸製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