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2-26 11:13:15嘟嘟

考選部提案修法/國考參考答案 不得據以訴願

考選部提案修法/國考參考答案 不得據以訴願

答案全對 分數給一半

〔記者楊久瑩/台北報導〕國家特考申論題答題內容跟出題老師答案一樣,卻只給一半分數,還因此落榜!

陸續有應考人不滿國家特考申論題出題瑕疵及得分疑義,向考試院提請訴願成功,但考選部未改善評分制度,反倒是建議修改典試法,增列「命題委員會對外公布的參考答案,不得做為行政爭訟之依據」的「自保條款」,引發考生質疑。

考試委員:不可思議

「很扯!」昨有考試委員在得知考選部修法內容,竟是要提高對訴願委員的拘束力,甚至剝奪應考人最重要的救濟依據,表示不可思議;還有委員指出,救濟已是最後一道防線,最重要的應是加強命題及閱卷的嚴謹度及公平性,對應考人才公平。

曾參與中醫師考試的考生更批評:「莊孝維,命題委員會公布的答案不能當訴願依據,難道參考答案就只是參考用?有何公信力可言!」

九十五年中醫師特考,有三位應考人差零點幾分就達及格標準,有一人只差○.○五分就考取中醫師,因不滿閱卷結果,向考試院提起訴願,當訴願會調出評分參考答案後,竟發現該題參考答案與應考人答案完全相同,閱卷老師不但未給滿分十分,卻只給了五分,認為成績評定有違誤,決定撤銷原處分。

申論題評分常有爭議

後雖經考選部重新閱卷,但三位訴願人的分數卻未獲得平反,今年初其中一位應考人第四度向考試院訴願會提起訴願。不過考選部提案修法,竟是要求不能以參考答案作為訴願依據,更令考生不滿。

考選部指出,當年「中醫方劑學」申論題第四題「試述東垣清燥湯之組成?」是申論試題,並非填充式簡答題,應考人除答出參考答案所列的十八味之外,還應完整敘述,至於所列參考答案,僅提示閱卷委員作為評閱試卷之基礎,並非標準答案,閱卷委員仍可依其專業,就應考人作答內容情形作合理評分,且每題申論題由一位委員評閱全部試卷,評分標準具一致性。

考選部昨坦言,命題還有改進空間,將就申論試題內涵、考題選定及用語文字敘述上加強,讓應考人更清楚答題方向,以免權益受損;但考選部也決定修改典試法,於典試法第十六條增列第二項,「命題委員會同意對外公布的參考答案,不得做為行政爭訟之依據」,以此希望提高對訴願委員會的約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