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5-28 18:54:27Hin

我對妳說

很多文章的開始我都要花很多時間去建構,但原來寫關於妳的文章是最容易最簡單的,無需修飾,無需刻意,只要真實,原原本本把我想對你說的話寫下來便可以了。

 

不知道從哪時開始我們倆養成了每天都要通電話的習慣。

 

這個習慣並沒有因為我們分開兩地而有所改變,我們講電話的次數亦越來越多,時間亦越來越長,當然,電話費亦越來越貴。

 

今天這通電話比較特別。

 

老婆,我很想把我們發生過的事寫下來。我提出。

 

你先是一陣傻笑,然後說:”為甚麼?”

 

我很想把我們的事記錄下來,因為我怕有一天我們老了,我們會忘記了過往的片段。

 

對,我真的很怕忘記事情,我覺得世界上最殘忍的折磨就是要人失憶。

 

失去了記憶的痛苦比死更難受,死可以是一瞬間的事情,但失去記憶是刺心的痛,每當你嘗試去回憶但又想不起任何事情時,那種痛楚就像被人用刀一下一下刺入心房一樣。

 

我很怕有天我會變成這樣。

 

我要把我們的故事寫下來,將來給我們的小朋友看,讓他們知道爸媽從前是從樣談戀愛的。躺在床上的我興奮地說。

 

妳笑翻了。

 

妳知道嗎,即使我們平日經歷的事情是多麼普通多麼平凡,但在我眼中卻是天大的事情,每一件都是最重要的小事。

 

關於我們的片段,或許只是別人眼中看似普通的事情,但當我在將來的日子,再次細讀的時候,我仍會記得某年某月某日我曾經寫過一篇這樣的文章,當時我的心情是怎樣,剛跟你吵完架或剛約會回家,我通通都不會忘記,因為對象是妳。

 

我決定了在文玲閣中加入一個新的欄目,命名為我對妳說,入面只會放我們的故事,是我們回憶的地方。

 

或許有一天,當我們白髮滿頭,牙都快要掉清光,我們倆坐在沙發上,跟我們的乖孫一起重讀起我們這些回憶時,我仍然想對妳說一句:”老婆,我要對你說的話,講一世也講不完。




Stella 2009-05-31 00:02:09

真係, 好幸福GE一個承諾
一定要好好堅持!!

祖絲 2009-05-29 08:21:07

我支持你! 我也是一個記性很差的人, 所以一直都在寫我自己的故事, 難得現在你寫的是兩個人的故事, 那份意義更大, 更是寫不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