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0-22 01:33:39店小六

『論人』一:


壹‧『人』是什麼?『人』存在的目的為何?

【創一26~27】記載著上帝造人,是按祂自己的『形像』,並照祂自己的『樣式』來造人。

『形像』是指『外表形體的輪廓』。

『樣式』是指『肢體五官的配置』。

所以人狀似、形似、貌似上帝。

究竟上帝長得怎樣如何呢?

端詳鏡中的身影面容,上帝就類似這般形態模樣兒。

可以說:人是上帝在地球上的“複製品”。

為何上帝要“複製自己”呢?
(只是外貌上的複製而已,人的心智能力有限與無限的上帝沒得比)

上帝自己說了:
『人』被造的目的是為了『統治支配主宰全地,並管理水中、空中、地上一切的受造活物』(原文)。

也就是上帝賦予人類擁有『世界的主人』之頭銜特權。

當然了,始祖犯罪墮落時,人類已失去『作主』的尊貴,瞬間跌落成『為奴』的窘態。

擔當『世界的主人』乃是上帝親口明講的造人顯性目的。

雖然目前此福份遭凍結,但千禧年時人類將恢復『世界的主人』之地位。

另外,上帝也保留了終極隱性目的匿藏不言,此遮蓋的奧秘即耶穌基督稍稍透露的『人將被稱為上帝』之無上榮譽【約十31~36】。

至終新天新地時,人將與上帝合一併坐在寶座上統治管理全宇宙。

從『世界的主人』晉陞為『宇宙的主人』。

我給這終極榮寵取了個名字叫:『四位一體』。

     這就是上帝“複製自己”的顯性與隱性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