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9-21 21:22:28藍煙囪

事件發生時 第五十四日

做完筆錄後,我的律師告訴我可以委託他去國稅局檢舉要求調查是否有違法之稅務情事,並且叫我把我這種義務告知對方,讓他們知道我也可以反擊的立場.

其實我並不是一定要把事情搞大啦!畢竟我也很忙啊,只是不知怎麼的,他們總是執迷不悟,認定了我們家裡窮,一再的打壓手段要讓我屈服,讓人真的很難忍無可忍,至今他們竟然找了二姐要來說服我,還要脅我可能會因“偽造文書”罪去坐牢,並且還明白的表示,他們合解只願意登報道歉及付罰款給政府,絶對不會付任何賠償費用給我,哦.....真是令人生氣,這是安撫的態度嗎?

太過份了,他們仍然執迷不悟,所以我打電話給董事長告訴他,我考慮去國稅局的事,董事長很生氣為什麼要連累他,並且責怪我想法太單純,都不為他人著想,我想是不應該連累到他啦,他是無辜的,所以我告訴他會告訴請律師避掉會連累董事長的部份,請他不要擔心.

哇...勾心鬥角好累哦!希望事件可以早點結束,希望他們可以良心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