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1-06 22:10:09Mavis

不爽教授按喇叭 學生發洩大過一支

見報日期:2005/04/12

【實習記者林孟樺台北報導】 該說是馬路如虎口、還是禍從口出?政治大學社會系陳同學年初行走於校園內車道區,民族系林姓教授在車內對他按喇叭,陳同學未予理會並口出穢言,因此被記兩個小過。陳同學不滿,在校內資工系bbs站上發表文章辱罵該教授,這讓面臨再被追加一大過之虞,結果將在政大今天召開的學生獎懲委員會中決定。

 為了維護自身的權利,避免自己的「預士」資格因被記大過而取消,陳同學向政大學生會設置的法律諮詢服務委員會求助。陳同學表示,當時林姓教授及隨行等人姿態強硬,並「連續按3次」喇叭,而處理的警衛隊員也疑似從旁搧風點火、加油助陣,陳同學為發洩一時不滿情緒,才會大聲說了一句「叭啥小,X」。他認為自己受到無理指責而被記過,實在很冤枉。

 陳同學在提供給學生會的文件中陳述,他事後知錯,嘗試透過社會系主任及班導師多次居中協調,並以e-mail表達歉意,但林教授相應不理。學校並於民國94年3月17日以「對教職員工加以侮辱且無理、行為態度傲慢」為由,公告懲處陳同學。

 陳同學為了抒發情緒,到學校bbs的Grumble(抱怨版)發表文章表達不滿,但文中多次使用「三字經」,並明白指出「E系林教授」,校方發現後告知林教授,林教授因此決定再記他一個大過,以示懲罰。

 對於此事,政大哲研所碩一生陳慧宜認為,該生態度如果真的很不禮貌,被記兩個小過是應該的,但學生事後若真心悔改,她建議教授能用溫和的輔導方式來取代嚴厲懲罰,也不應再追加一筆大過。

 政大預定在今天召開學生獎懲委員會,會中將對陳同學的行為做出裁決。而關心社會議題為主旨的政大種子社,屆時也會在場外抗議,除了提出調整獎懲委員會學生代表為1:1的訴求外,也呼籲政大同學一起站出來,希望能透過此事,喚醒政大人的公共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