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2-21 18:23:42小蟹子

紐伯瑞獎作家琳達‧蘇‧帕克談寫作(上)

東方出版社總編輯李黨,有一個很迷人的文學部落格,常常以一位文學守護者的視角,提出很多觀察和討論。
有時候,出現一些心情碎碎念,也充滿了文學情味。
今年三月17日,2002年美國紐伯瑞獎作家琳達‧蘇‧帕克來台訪問五天。
這是首次有紐伯瑞獎作家訪台,機會難得,也是東方出版社全力經營主題作家的深沈企劃。

東方出版社在台北市立圖書館總館為琳達‧蘇‧帕克安排一場專題演講。
李黨認為,這場演講對有志從事兒童文學創作的文友應該有很大的啟發作用,所以特別把全文貼在部落格上。
這場演講內容,誠懇而深刻地表現出一個兒童文學創作者的自我要求與檢視,只要認真閱讀,收穫極大。
特別徵得李黨同意,在水國轉載。

當然,李黨還有更多美好的文學分享,只要願意,就可以發現新天地。
李黨的文學部落格,就在這裡----
http://blog.udn.com/leetang/934004

☆琳達‧蘇…帕克〈 Linda Sue Park 〉的寫作之路☆


很榮幸有機會來到台灣,特別是台北市立圖書館,因為圖書館一直是我的最愛!並特別感謝協助今天這場活動的贊助單位、台北市立圖書館、以及台灣東方出版社。
首先,我想先談談自己的生平,和大家分享一些生命中的小故事。

我在1960年三月二十五號誕生於美國的Illinois, 一個叫Urbana的地方。
那時我的父親正在Illinois大學就讀工程研究所,他和我母親在1950年中期從韓國移民,兩個人都在美國南部完成大學學業—爸爸在Tennessee,媽媽在South Carolina。我出生時,他們決定給我一個聽起來像美國人的名字,因此念起來就成了「Linda Sue」。
一歲的時後,我們搬到Ohio,弟弟也跟著出生。三歲時,我們全家搬回Illinois,位在芝加哥南部的郊區,在離家獨立以前,我就一直住在那邊。

媽媽在我三、四歲時開始教我閱讀,用報紙上一系列以拼音為主的漫畫為題材;因此,當我進入Algonquin小學附設的幼稚園就讀時,我已經會讀、也會寫。
我對幼稚園的記憶猶新,那時每天都有一小段的遊戲時間,我總是自己坐到桌前,寫一個小故事。
我的老師Linda French擔心我身心發展不均衡,因此有一天拉著我的手說:「Linda Sue, 我希望妳今天選一個不一樣的活動。」我很喜歡我的老師,也想討她歡心,所以我走到畫畫角落、穿上圍兜兜,畫了一顆蘋果—一顆只有一個圓和一根蒂的蘋果。畫完以後,我把圍兜兜掛回去,就又繼續寫我的故事了。
從此以後,我的好老師再也沒有叫我去做別的活動,我想她是因為發現我已經無可救藥了吧!

學校不知道要怎麼處理一個已經會讀、會寫的幼稚園學生,爸媽只好同意讓我跳到二年級。
這對我的學業或許有幫助,但在其他方面可就不一樣了。
本來,我就已經是班上個子最嬌小的,跳級以後,我在身體發展上更是永遠的最後一名:最矮、胸部最平坦、發育最晚,因此你們可以想像我的高中時代有多悲慘…

我想,大部分的小說家都能把一首耳熟能詳的歌,詮釋成他們自己獨特的味道。因為在成長過程中,一直感受到和同儕間的差距,我因此對人的心理狀態特別感興趣,而這也正是一項寫作不可或缺的特質。
我從小學開始寫詩,很多很多的詩。有些刊登在當地的報紙上,有些則在小型的雜誌上發表。
詩是我的初戀,明年秋天我的第一本詩集也即將在美國出版。

我是領體育獎學金進大學的,不過,請先別驚訝得太快,讓我告訴你們事情的來龍去脈。高中時我參加體育校隊,不過老實說,我不是一個太好的運動員,甚至可以說是有點笨手笨腳的。
不過我花很多時間在體育室練習,認真地想要做好每一個動作。
我被Standford大學錄取,但我父親說必須籌到更多錢才能去念;因此我打去大學的體育系,電話被轉接到男子校隊的教練手中。
他告訴我學校這個學期剛好要成立女子體操校隊,決議才剛通過,因此還沒聘請教練;他還說:「我手邊剛好有一個體育獎學金的名額,妳又剛好是唯一一個打電話來的人,妳要不要?」
就這樣,我領著體育獎學金進大學,後來學校聘請到一位全國頂尖的教練,可惜她整整四年都要被我拖累…後來,她把女子校隊帶得有聲有色,還出了好幾位奧運選手,不過,當然不包括我在內…

雖然我在體育上並不特別出色,但我一直很喜歡運動,也常常覺得體育和寫作之間有許多共通之處。
比如說,每天都必須反覆進行許多例行公事,像是踮腳尖,或是兩個動作之間的連結,最後,才能練成一個完整的動作。
此外,速度的掌握是關鍵,不僅要維持住動作的水平,更要保留足夠的體力,做出完美的收尾。回想起來,我常常覺得年輕時練體育的經驗,幫助我培養許多日後寫作需要的人格特質。

大學畢業以後,我搬回芝加哥,為一家頗具規模的石油公司擔任公關。
接下來的幾年中,我陸續擔任一些以文字為主的工作,像是廣告和新聞。
雖然我並不特別喜歡這些工作,但它們讓我學會如何以專業的態度呈現自己的作品,並永遠要在截稿日以前完成工作。

接著,我來到了愛爾蘭,因為我那時的男朋友是愛爾蘭人,剛好他的短期簽證過期,必須回國重新辦理,就問我是否願意和他一起回去。
大學時,我曾在法國待了一個學期,對歐洲的生活十分嚮往。但是,我的父母非常傳統,他們怎麼可能接受我要離職,是為了追隨一個男人呢?
最後,我的答案是:申請研究所。
我對他們說:「爸、媽,我決定要繼續念研究所。」
「很好啊,」他們說。於是我向他們宣布:「我已經申請上一間很棒的學校了!是三一學院,」
「恭喜恭喜!太好了!」他們說。然後我說:「謝謝你們!喔,對了,那間學校是在愛爾蘭。」

就這樣,我在愛爾蘭和喬依斯、葉慈、Samuel Beckett這幾位詩人,共度了愉快的一年。
期間,我男朋友在倫敦找到一份工作,因此,我在完成學業後,也跟著搬到倫敦。因為拿的是旅遊簽證,英國官方告訴我不得在英國境內工作,但我身上的積蓄所剩無幾,只好硬著頭皮問他們:「還有別種簽證嗎?」
「有的,妳還可以申請『未婚妻簽證』。」這種簽證允許我在英國待90天,但如果90天以後我還沒結婚,就必須乖乖地離開英國。
結果,在第89天的時候,我和我的愛爾蘭人結婚了。去年秋天,我們才剛慶祝二十一週年的結婚紀念日。

後來,我在倫敦一家以電影為主的廣告公司上班,負責撰寫海報、錄影帶簡介之類的文案。一直到幾年前,有時候去錄影帶店租片時,都還看得到以前寫的廣告詞。我最得意的作品是為Jessica Lange 主演的電影「Sweet Dreams」寫的文案:「她的音樂讓你心暖,但她的故事使你心碎。」

在那之後,我生了兩個小孩,引領我漸漸走上兒童及青少年文學的創作之路。
我們一家四口住在倫敦,因此常帶小孩回愛爾蘭拜訪爺爺奶奶,他們也對那裡的文化感到熟悉。此外,我和先生一直在規劃回美國居住,我也有信心他們能很快地融入美國的生活。但是他們的韓國血緣要怎麼辦呢?
就在那個時候我才發現,雖然我對韓國的『文化』有很多涉獵,那裡的生活對我來說卻相當陌生。為了要在我的小孩會問問題前有萬全的準備,我開始去圖書館大量地蒐集與閱讀。

很多讀者與書評以為我書寫韓國,是因為對韓國瞭若指掌,但其實恰好相反。
對我來說,寫作是一種探索,因此我越不瞭解的事,就越希望透過寫作來認識。
在圖書館瀏覽時,我常常把自己覺得有趣的部份記下來,最後,竟然在這些不經意的筆記中,看到寫作的靈感一點一滴地發芽。
因此,每當有人讚譽我在宣揚韓國文化上的成就時,我總是感到不好意思,因為那並不是自己創作的初衷。
我只是想要寫故事,湊巧故事場景設在古代的韓國。
對我來說,我最在意的不在呈現古代韓國的特出之處,而在探索那樣的時空和此時、此地能有怎樣的連結。

接下來,我想和大家分享自己寫作的方法。
在寫小說時,我總會給自己嚴格地規定一天寫兩頁的進度。
這個方法是取自Katherine Paterson一本關於寫作的書,那時是1997年,正當我考慮開始認真寫作時,我在她的散文集中讀到這個一天兩頁的寫作方法。頓時,我的腦袋裡像是有一顆巨大的電燈泡亮了起來,全世界也都跟著亮了起來。雖然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寫出一本小說,但我知道:一天寫兩頁對我來說,沒有問題!
Katherine在文章裡沒有提到文章的規格,因此我決定用12號字體、兩倍行高做為我一頁的格式。
直到現在,我從不會在桌前對自己說:「我正在寫小說。」因為小說又長、又複雜,我很難想像真的有人能寫完一本。相反的,我會對自己說:「現在我的腦袋裡有一個故事,今天我要把其中的兩頁寫出來。」
每一本我已經完成的小說,都是這樣誕生的。

這個方法的重點在於:我把它變成我生活裡的一種習慣,就像我們每天都要刷牙一樣。
你一定不需要每天都跟自己說:「親愛的,你今天務必要找時間去刷牙一下。」因為它已經是你生活裡的一部分。同樣的,當我在寫小說時,一天兩頁的進度像是全自動的習慣,如果我沒有完成今天的進度,就會像沒有刷牙一樣渾身不自在。
一開始,我給自己設定一個禮拜30小時的寫作計畫,那時我的小孩還在上小學,生活非常忙碌。
但我知道寫作對我來說非常重要,因此生活上必然得有所取捨,而第一個犧牲的就是做家事的時間。那時我們家亂得一塌糊塗,雖然很多人沒辦法接受這樣的生活,但我白天必須上班,因為我們需要那筆收入,下班後又必須照顧小孩,只有剩下來的時間能夠投入閱讀與寫作。
因此,家事和老公都被擠出行程表之外,但如果真的有心創作的話,這樣的抉擇是必要的。

我花了好幾個月的時間才培養好一天兩頁的寫作習慣,但我對這件事非常堅持。
記得好幾個晚上我都已經準備就寢,才發現還沒完成今天的功課;我會馬上從床上跳起來、衝到樓下,把今天的兩頁寫出來。
不過要維持這樣的堅持並不容易,常常,我在一字一句間掙扎半天,寫完一又三分之二頁以後還是停筆了;有時候,則是靈光乍現、文思泉湧,停下來竟然發現:自己已經寫了十八頁!(不過這大概是每十八月才會發生一次的奇蹟。)
但重要的是,這兩頁不需要是寫得非常滿意的兩頁;事實上,我很少能夠一天就寫出滿意的兩頁,可能有一頁很滿意,或是一段,或是一行。有時候寫了半天,通通都不滿意,只好把那兩頁全部扔掉。
但這樣的過程也很有價值,因為正如愛迪生所說的,我正在把問題找出來。

接著,我想和大家分享一些其他作家的寫作方法。
Katherine Paterson〈注:攣生姊妹、通往泰瑞比西亞的橋作者〉Kate DiCamillo〈注:傻狗溫迪客、雙鼠記、愛德華的神奇旅行作者〉和我都是一天寫兩頁。
Jennifer Jacobsen則是一天寫九行;Richard Peck〈注:我那特異的奶奶、那一年在奶奶家作者〉一樣嚴謹,但他的方法有些不同:他一天只寫一頁,寫完以後修改六次,最後再把完成的那一頁放進三孔夾資料簿。
成人文學作家Simon Winchester一天寫2500字。
Stephen King則是一週工作七天,一年工作365天。有人曾問他:「聖誕節也寫作嗎?」他回答說:「是的,聖誕節也寫作。」

懸疑作家Elizabeth George曾說,一個成功的小說家,需要具備三種特質:天賦、熱情與執著。
如果你只有天賦與執著,或熱情與執著,你也還可以成功;但無論如何,你不能對寫作沒有執著。

以上是關於小說寫作,那麼圖畫書呢?
對我來說,創作圖畫書的方式有些不同;我當然不可能一天寫兩頁,事實上,我只有一本圖畫書的稿子比兩頁長,總共是三頁半。
不過,創作圖畫書時,我幾乎一整天都在思考,不論是在開車、煮菜或者洗衣服。有時候是在構思故事,有時候則在斟酌語彙;想到好點子時,我會隨手把它們記在便條紙、餐巾紙或是手上,以免遺失。
作家Linda Smith有一次想到一個圖畫書故事時,手上有筆,卻找不到紙寫下。那時她正在住院,於是她把醫院的衣服掀起來,寫在自己的大腿上。

字字斟酌的結果,圖畫書的創作通常比小說更花時間。
創作分為幾個階段,每個階段都有我修改的重點,而在這些階段之間,我會回去寫小說,讓圖畫書的點子沈澱一會兒。
總體來說,一本圖畫書在我能夠滿意地交稿以前,通常要花費兩三年的時間。
我自己在圖畫書創作上的原則是:不要急著交稿,要有耐心好好修改作品,這一點我會在待會兒個別討論作品時加以說明。

回到小說的寫作上,通常,我會先獨立作業好一段時間,先不接受其他人的意見。
一開始寫作時,我試過批評討論會的方式,因為我以為那對寫作很有幫 助。後來,我發現那樣的方式不適合自己,因為一下子吸收太多人的意見,反而會讓我不知所措。因此,我決定先自己寫、自己改,直到我對故事滿意為止。
這個階段需要半年到一年半不等,然後,我再把草稿拿給別人閱讀。

我的第一個讀者是同為作家的Marsha Hayles,她曾出版好幾本圖畫書及小說,然而,對我來說更重要的其實是她的閱讀,尤其她曾在中學教授英語多年,因此對我寫作的題材與背景相當熟悉。
我會把草稿寄給她看,她看完後再告訴我她的想法。Marsha是個好人,總是很委婉地表達她的意見,然而她總能在我以為已經臻於完美的作品中,一眼看出許多盲點與缺陷。

在那之後,我會一邊想著Marsha的評語,一邊回到桌前修改。
等我再次覺得滿意時,我會先把稿子放一邊,盡量不去看、不去想。
一個禮拜通常是我能夠忍耐的極限。
然後我會把稿子印出來,對自己大聲地朗誦。有時候坐著、有時候站著,有時甚至在房裡來回踱步。我會把每一個字都大聲地唸出來,常常驚喜地發現許多默唸時看不見的問題。
之後,我會針對這些問題,重新撰寫一份草稿後再寄給編輯。以下是我每本書的修稿次數,或許你們會有興趣:
《Seesaw Girl》8次
《Kite Fighters》6次
《碎瓷片》7次
《When My Name was Keoko》37次
《Project Mulberry》23次
《Archer’s Quest》18次

看起來像是我越來越退步了,是不是呢?
不過我想,我的修稿次數越來越多,主要有兩個原因:第一,隨著我對寫作越來越有心得,我對自己也越來越嚴格,期許能夠精益求精。第二,或許更重要的是,我的前三本書都是在腦袋裡醞釀多年以後才下筆的,相較於近幾年的書,少了這段醞釀期,自然需要花比較多的時間構思故事的細節。

編輯在讀過稿子後會寄上批評與建議,我則在校稿以後寄回去,等待更多的批評與建議。這樣書信往返的情況依作品不一,以下是每一本作品的校稿次數:
《Seesaw Girl》 :1回
《Kite Fighters》: 6回
《When My Name was Keoko》: 6回
《Project Mulberry》: 3回
《Archer’s Quest》: 2回

之後,編輯會將稿子寄給排版編輯做最後一個階段的校閱,我則根據他的回應做最後一次的修改。
只有那麼一次,我的編輯沒有在排版前要求任何的修改;我在禮拜五把稿子寄給她,她在禮拜一下午來信說已經收到稿子,並會盡快閱讀。
禮拜二一早,她打電話跟我說:「太完美了!馬上排版!」
我從沒聽過其他作家有一樣的經驗,我自己也十分確定,這樣千年一見的奇蹟不可能再發生第二次了。而那本書正是:《碎瓷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