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冠生聯存
上圖:三重城隍廟,聯為謝冠生先生所撰並書,惜文字為屋簷所遮。
謝冠生(1897-1971),名壽昌,以字行。浙江嵊縣人,光緒廿三年生,祖廷鈞,營絲繭。父匡,字九余,早卒,賴母羅氏鞠養。宣統三年,入杭州省立第一中學,武昌事發,轉上海租界天主教徐匯公學,校長法人姚纘唐,遇冠生厚,使兼附小教員以紓其困。民國鼎定,纘唐以冠生習作〈送孫總統南歸序〉寄呈孫氏,得復書嘉勉,並贈《資治通鑒》一部。民國三年畢業,入北京大學文科,歐戰遽發,廷鈞所營絲繭滯銷,冠生經濟見絀,纘唐復聘之為徐匯教員。時商務印書館《辭源》樣本問氏,冠生摘其中詿誤若干,主編陽湖陸爾奎得其書,聘為編纂,復與編《中國地名大辭典》,與張菊生、吳敬恆、鄭孝胥、高奉謙、蔣維喬、傅偉平諸名士遊,同事數十人,獨冠生最年少,由是學益進。七年,纘唐長震旦大學,召冠生為秘書兼預科英文教員,並肄業於震旦法科[1]。以第一名畢業,留學法國巴黎大學法研院。十三年五月畢業,時王寵惠為海牙國際法庭法官,見其博士論文,奇之,請公使陳任先約見敘談。其秋,冠生返抵滬瀆,歷震旦、復旦、持志、法政、中國公學諸校法學教席。
十五年冬,革命軍北伐抵武漢,外交部長陳友仁召為秘書,譚延闓、孫科介之入國民黨。十六年十月,東南大學改組為國立第四中山大學,聘冠生為教授,尋兼法律學系主任,晉兼法學院長。寵惠為司法院長,復膺國際法庭法官。十九年四月,辟冠生為司法院秘書長。翌夏,寵惠避蔣氏與胡漢民之爭,就任國際法庭,居正繼為司法院長,仍留冠生原職。十一月,軍委會委員長蔣氏召見,囑草國防設計委員會組織法,以冠生兼委員及國際政治組主任。廿三年十月,司法行政部劃歸司法院,居正兼部長,以冠生兼其政次。十二月,與居正並辭去。
抗日戰起,蔣氏召赴牯嶺,特任司法行政部部長,委以改組司法部,規劃安頓流離職工、普設地方法院、司法預算獨立、簡化訴訟程序、儲備司法才需。卅一年十二月,司法行政部劃屬行政院,時閣揆屢易,冠生皆留任。卅七年十二月[2],辭司法行政部,轉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兼司法院秘書長,隨政府遷廣州。翌年五月辭司法院秘書長。八月,率公懲會遷臺辦公。時司法院長寵惠以病滯香港,屬意冠生贊劃司法院遷臺事宜。明年三月,總統在臺復行視事,以冠生為司法院副院長。四十七年三月,寵惠卒,冠生晉院長,遂辭公懲會。監察院請釋地方法院改隸司法體系,行政院力持反對,逾時七載,冠生卒予定讞。六十年十二月卒,年七十五,葬北投十八分山。有《戰時司法紀要》《簋笙堂文稿》,英文《中國憲法概論》,法文《中國法制史》,教材《法理學大綱》《羅馬法大綱》未梓。
【謝冠生聯存】
其攝職儉奉敬事,以風標自期。嘗撰聯自箴曰:
辦事新速實;
立身清慎勤。
隸書端醇古雅,得者寶之,臺地祠宇頗見之題聯,于右任墓誌即張群撰文、冠生書丹。書跡有:
雅量涵高遠;
清言見古今。
又:
無欲常教心似水;
有言不覺氣如霜。
贈洛九冠首:
洛社耆英多雅集;
九垓風月入新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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