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劍誃諸子新證》 于省吾
北京市:中華書局,1962.8。
臺北市:樂天出版社,1970.9正體字。中式科普特線精裝,421頁。
于省吾(1896-1984),字思泊,號雙劍誃[1]主人、澤螺居士、夙興叟,遼寧海城漢人。光緒廿二年生,民國八年,國立瀋陽高等師範畢業。十三年,任奉天省城捐稅局長,徙奉天萃升書院院監。九一八事變,移北京,授古文字學,兼故宮博物院專門委員。四十四年,東北人民大學(吉林大學)聘爲歷史系教授,七十三年卒於長春,年八十九。學擅甲骨、金文,遂及古籍校讎,有《雙劍誃易經新證》《雙劍誃尚書新證》《雙劍誃詩經新證》《論語新證》《澤螺居詩義解結》《雙劍誃諸子新證》《甲骨文字釋林》《雙劍誃殷契駢枝》《雙劍誃殷契駢枝續編》《雙劍誃殷契駢枝三編》《雙劍誃吉金文選》《雙劍誃吉金圖錄》《雙劍誃古器物圖錄》《商周金文錄遺》《澤螺號居楚辭新證》《急就篇新證》。
此書係民國廿九年北京大學初刊,粗框烏絲欄,每頁十一行,版口題諸子書名及「新證」、上魚尾、各書卷次、分卷頁碼,無下魚尾。內容則高頭講章舊例,條舉諸子章句,皆齊版頂,辨證則低一字行文,各證末有「吳縣周仰公校字」記。
書前有省吾〈自序〉,略曰:「清代學者輯佚覈異,考文通音,訂其違啎,疏其疑滯,微言墜緒,於以宣昭,省吾末學淺識,竊嘗有志於斯,誦覽之餘,時得新解,本之於甲骨、彝器、陶石、鉩化[2]之文,以窮其原,通之於聲韻假借,校勘異同之方,以究其變。」蓋為校讎文字而作,多文字有無及異同之辯。次以〈凡例〉四則,一謂引古文器物為證者,十居二三;校勘異同及聲韻通假為證者,十居七八。於發明新義,證成舊說,有昔賢及今人所未道及者,故曰「新證」。二謂其中《墨子新證》為前數載所刊,續有所見,未及追改。三謂《荀子新證》《老子新證》係舊刊改正,其餘各證,亦以付印先後不同,間有「詳某書」之語,而某書已刪節,彼此未能互照者。四以世變方殷,未得從容肆力於此,恐文稿散佚,故爾倉猝付印。次以總目,計《管子新證》四卷、《晏子春秋新證》二卷、《墨子新證》四卷、《荀子新證》四卷、《老子新證》一卷、《莊子新證》二卷、《韓非子新證》四卷、《呂氏春秋新證》二卷、《淮南子新證》四卷、《法言新證》一卷,凡十書廿八卷。各證皆有短序,署中華民國年月海城于某,以《荀子》序於廿六年五月最早,次月成《老子》;廿七年正月,成《墨子》,四月《呂覽》、六月《晏子春秋》、八月《韓非子》、十一月《法言》;廿八年成《淮南子》、八月《管子》、十二月《莊子》。肆力於抗日初期三載之間,翌年合輯出版。
四十八年,臺北藝文印書館據北大排印本景刊,下緣依各證分註阿拉伯數字頁碼。余嘗得大學圖書館藏裁汰本,封面無題字,書前失二頁,即書名題耑與版權頁,戒嚴時為禁書,藏館為避禍撦去。
五十一年,北平中華書局重新排印。五十九年,臺北樂天出版社復出景印本,無總序及凡例。各證前短〈序〉皆改署西元,僅存〈法言新證序〉文末署「一九三八年十一月海城于省吾」外,〈墨子新證序〉〈韓非子新證序〉俱無年月及署名,其餘各序,文末約空六、七字,再署里籍姓名,所空即年月,月分一、二字之差[3]。又,夾註悉改單行小字。書末增附《列子新證》一卷,〈序〉末隔行署「一九六○年五月于省吾」,文稱:「《列子》一書為晉人所偽造,前儒多有論證,已成定讞。(中略)。科學出版社所出版之《列子集釋》,采錄各說,甄校頗詳,余披覽之餘,於注解方面,偶有所見,錄之於篇,以供讀者參考。」蓋以書有疑偽,初未著意校讎,故最晚出。《列子集釋》乃楊伯峻所作,知其終惑於伯峻偽書之說,伯峻於疑義摭拾殆盡,故省吾所錄亦止九條。
其《老子新證》證「谷神不死」,謂:「《釋文》:谷,河上本作浴。洪頤暄謂:谷、浴並欲之借字,是也。」檢《郭店楚墓竹簡‧老子甲》:「江海所以為百𣴲王,以其能為百𣴲下,是以能為百𣴲王。」「猶少𣴲之與江海」,𣴲字正謂谷中有水,後人或省水作谷字,或移易為水旁作浴字,𣴲字遂廢。段注《說文》,謂字有偏旁不可移易者,信哉斯言。又楚簡有:「差(佐)人主者,不谷以兵強。」「保此𧗟(道)者不谷堂(尚)。」「聖人谷不谷,不貴難得之貨。」谷今本作欲。是楚簡以𣴲為谷,以谷為欲。然「少厶(古私字)寡欲」欲字從旡,不從欠,《說文》旡「从反欠」[4],是旡欠義通。惟「𢠿(化)而欲作。」從谷從隹為異耳。若:「辠莫厚虖甚欲,咎莫險虖谷得。」欲、谷二字並見於一簡之中,則是谷欲相通。其中微妙,非可「谷、浴並欲之借字」一語概之也。
[1] 誃 《說文‧言部》:「誃:離別也。从言多聲。讀若《論語》:『跢予之足』。周景王作洛陽誃臺。」按,《漢書‧諸侯王表》:「周有逃責之臺。」劉德曰:「洛陽南宮謻臺是也。」顏師古曰:「謻音移,又音直移反。」次按,「《爾雅‧釋宮》:「連謂之簃」郭注:「堂樓閣邊小屋。今𧦝之簃廚連觀也。」即農家宅旁小屋,以置農具者,或作拖棚,連於屋體,故曰連觀。三按:徐本〈竹部‧新附〉:「簃:閣邊小屋也。从竹移聲。《說文》通用誃。弋支切。」蓋誃謻二字從言,未副堂屋之義,是有從竹、移聲之簃字。
[2] 鉩化 即璽印二字。鉩字見戰國古璽,今人以尒與璽通,鉩與璽,從金與從玉,器質之別也,遂以鉩為璽字。按《說文》無鉩字,《博雅》:「正也。」《玉篇》:「鑈,奴類切,堅正也。鉩,同上。」《集韻》:「諾叶切,音捻。隷作鑈,亦作銸。」《五音集韻》:「小箱。」皆《說文》之後所出,並不作璽義。化之為印,應是以卬為印,變卬為化字。
又《說文‧金部》:「鉥:綦鍼也。从金术聲。」段注:「綦疑當作長。《管子》:『一女必有一刀、一錐、一箴、一鉥。』房注:『鉥,時橘切。長鍼也。』《玉篇》亦曰長鍼。《唐韻》食聿切,音術。又導也,《晉語》:「子盍入乎,吾請爲子鉥。」註:「鉥,導也。借鍼義,猶言前導也。」又《集韻》雪律切,音卹。誘也。本作怵。山子按:誘亦導引義也。導使從我也。並錄參於此。
[3] 一至十月者,空一字。十一月、十二月,則空兩字。
[4]《說文‧㒫部》:「㒫:㱃食屰气不得息曰㒫。从反欠。旡,古文㒫。」徐本:「今變隸作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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