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5-30 00:17:05南山子
璽印鑒賞之二
品藻文藝,詩、書、畫、印,這四科的理論是互通而且互相代用的。或者,乾脆說是互相「剿襲」。印象中,這些傳鈔,大都是承襲張懷瓘《書斷》這一篇論述的三分法而來,也可能比他早就有人提出。
其中,對作品整體評論,大約可分「神」、「妙」、「能」三級。或者神品上,加一個「逸」品。其實,簡單的說,就是以神、妙、能三級分法,為基本概念。
所謂能品,說穿了,也不過是指對這科藝術的基本技術操作純熟罷了。這一個階段,沒有特色,沒有個性表現,更沒有神品的超脫。拿書法來說,也就是永字八法寫得純熟,筆筆應規中矩這現象的程度。也就是筆法老練的意思。老練,是要熟能生巧才有「妙」處可言,這階段還沒到「妙」字訣。
所謂妙品,它是比能品有靈性,有變化,但是,規矩仍是必備的條件。反過來說,就是較活潑一些啦。
至於神品,有一部分是超出法度(規矩),但是單從超脫法度來看,會掉入無法無天的野狐禪偏見裡,所以這一關強調的是規矩純熟之外的「生動」。這是無論詩、書、畫、印,四科都共通的原則。打從謝赫的第一篇畫論《畫品》,就開始有這種認知。
逸品,或者是指,規矩之外,自塑一種風格,說他不合這科藝術的創作準則,可又沒有一個可以完全說服人的理由來加以貶格,所以說是「逸」品。
逸品的評價位置,應該比能品高,比神品低,而且又不同於妙品的特色。所以,它在評論上,可以置於妙品上,又可置於妙品下。這是因為,有一部份作家太過於「有我無法」造成價值判斷不一。但總的來說,是有其存在的價值。
這裡順便錄幾則古人的說法來參考,順便辯證一下理論,整個理論架構還是應該推本歸功於虞龢的三級分法。
較早應是吾丘衍《學古篇》中有摹印四妙,引述李陽冰說摹印之法有四:
功侔造化,寘受鬼神,謂之神;
筆畫之外,得微妙法,謂之奇;
藝精于一,規矩方圓,謂之工;
繁簡相參,布置不紊,謂之巧。
這一段也錄在趙宦光的《篆學指南》裡。後面的「工」和「巧」,就相當於能品了。
甘暘《印章集說》印品稱:印之佳者有三品,神、妙、能。
輕重有法中之法,屈伸得神外之神,筆未到而意到,形不存而神存,印之神品也。
宛轉得情趣,稀密無拘束,增減合六文(六義),挪讓有依顧,不加雕琢,印之妙品也。
長短大小中規舉方圓之制,繁簡去存無懶散扃促之失,清雅平正,印之能品也。
《印章集說》本就是集合別人的理論,上面這一段話,《秋水園印說》又加上「又曰:少士人氣,亦非能事,惟胸中有書,眼底無物,筆墨間另有一種別致,是為逸品。」又說:「此則存乎其人,非功力所能致也,故昔人以逸品置神品之上。」
我想,他的說法,是把逸品的超逸看得比較重要,意思可以理解。但我個人認為,逸品並不是每一個作家的風格,都能與藝術理論的大原則具有合致性。所以,逸品還是放在神品之下較妥。
葉爾寬《摹印傳燈》載三品之說,也可以窺探上述三品分法的意思:
氣魄生動,出於天然,謂之神品;
筆法超絕,古制淋漓,謂之妙品;
遵依古制,不逾規矩,謂之能品。
周公謹《印說》有神、妙、能的分法,趙宦光節錄成《篆學指南》。
法由我出,不由法出,信手拈來,頭頭是道,如飛天仙人,偶遊下界者,逸品也。
體備諸法,錯綜變化,莫可端倪,如生龍活虎,捉摸不定者,神品也。
非法不行,奇正迭運,斐然成文,如萬花春谷,燦爛奪目者,妙品也。
去短集長,力追古法,自足專家,如範金琢玉,各成良器者,能品也。
另外,葉爾寬《摹印傳燈》有三病之說,其實也是從趙宦光《篆學指南》節錄周公謹之《印說》中「篆之三害」而來,稍有變動文字,不過意思沒有失誤。他說:
聞見不博,學無淵源,一病也;
偏旁點畫,輳合不純,二病也;
經營位置,妄意疏密,三病也。
這個,已經不是前面的分級理論,《摹印傳燈》還有六忌說,也值得參考:
一曰光:筆意刀法全無,只求整齊,一忌也。
二曰滑:毫不經營,率爾操觚,二忌也。
三曰板:如剞劂中之宋字,生硬異常,三忌也。
四曰勻:橫豎如一,不求古致,四忌也。
五曰弱:筆畫無力,氣魄毫無,五忌也。
六曰粗:茍且了事,有傷大雅,六忌也。
後面這「病」與「忌」,較無關鑒賞的大格局,而是細節,也可以參考。
三品分法流傳以來,並無多大改變或新說,主要是「三分法」意思已經夠用、夠清楚了。
但是,讓初學者頭痛的是假設詞,如飛天仙人...如生龍活虎...。
這,什都好說,惟獨用抽象的描述來論述具象的篆刻,讓後人在理解上產生很大的困難,困難也沒辦法,百工技藝本來就有一個臺語叫「眉角」的東西,如《滄浪詩話》說詩主「悟」說。不悟,無論如何描摩,終是門外漢;悟了,以心印心,了了相知,開口便知道是怎回事。
向在「美玉堂」坐,與幾個少年歡談,對以上說法都有認知,少年輩甚是神駿,側聞是陳宏勉兄所教。我說,畢竟是頂寧(寧頁合文)上具隻眼,傳法亦不誣,而坐在美玉堂中的,亦不是俗客。我有時忙得沒法過去小坐,也常常掛在心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