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1-27 21:50:51石南花

劈腿的代價

 
        最近無意中知道某個男人因為太貪玩,惹上一個不該惹的女人,結果被對方將個人資料公佈在部落格上。這個男人很愛玩,有無數的女伴,本來應該都可以相安無事,但這個笨男人居然招惹曾經是女友的對象,可想而知事情鬧很大,我調侃他:既然不會跟人家在一起,就不要貪戀她的身體,更何況曾經交往過!

        現在這個時代只要性不要愛的不只是男人,很多女人也是這樣的選擇。但是女人終究渴望一個溫暖的陪伴,剛開始的玩樂也許是嘗鮮,也許是刺激,但幾次之後,女人會有更多的期待,這個男人很清楚自己要的是什麼!床伴不等於女友,更不等於未來老婆,但這女人不懂男人的心態,以至於樂極生恨。我個人覺得想玩就要搞清楚自己的斤兩,不需要得不到而毀了對方。很多事一個巴掌拍不響,會有這樣的結果是可以預見的!

        愛情這件事沒有神話,都需要用心經營,這個笨男人用盡心思追求性愛刺激,但是心卻是空的,有一天回頭看他會不會後悔呢!?老實說我認為他沒有那個悟性,@@當事情一直重複循環的時候,我們就不該只是怨怪別人,而是回頭看看自己到底是那裡出錯?如果沒有自省能力,就永遠不會進步。

        都市裡的愛情真的都是這麼刺激與速成嗎?性的契合也代表其他都能契合嗎?其實不一定,但都市的快節奏,讓人很難緩慢經營一段關係,一切都要快速,但人生那麼長,看到我姑姑她們50年的婚姻依然手牽手,再對照這個笨男人的情事,我為他感到悲哀,他不知道真誠愛情的美好。

        這個事件,讓我看到人性,看似幫助了所有的女生出一口氣,但是卻幾乎毀了這男人,這樣的作法真的好嗎?就因果關係來看這是一種惡性循環,我不宿命論,但我覺得歡喜做,甘願受。做了就不要後悔,不該強求的就不要奢望,畢竟曾經都享受過歡愉。毀了一個人,並不會讓自己的未來更美好,不適合就轉身走開,給自己與對方一個美好的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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聿馬狂飆 2009-03-23 19:21:34

嗯~~

毁了一個人,並不會使自己未來更美好...

所以一定要認清一句話
愛之適足以害之...的意思

版主回應
是阿 是阿 2009-03-24 10:48:48
小煩 2008-12-01 16:05:29

玩火
燒到自己
若是學乖 那還好
怕是燙傷痊癒忘記痛
又故態復萌

瑪曲 2008-11-28 13:50:01

喔,玩火玩過頭了,被燒到燙傷,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啦。

很多人的愛情哲學,其實是很享樂主義的調調,只是良藥苦口,毒藥裹糖,但人們還是比較貪求一時的快樂,先吃再說。

選擇什麼,就會得到什麼,這還蠻正常的啦,而且公平。嘻嘻。^^

版主回應
良言傷心,良藥苦口
真的很公平,結果好壞都要甘願受
2008-11-28 15:4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