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8-05 00:50:51heartgame

賣大樓,怪規定!

平時繳費,都會有繳費收據,

居然還要我去管委會,拿一張仲介給我A4大小的證明,讓主委蓋章,

已經拿過去一個禮拜了,居然跑了多趟,還沒蓋好,

到底是管理員失職,還是主委不想蓋,他想買我們的房子,

不過在等降價,別人已經先買走了。

再去一次,如果再沒有,我就打110,報警,請警察來排解,

這場管理委員會主委,跟我住戶的紛爭,第二步就是告上法院吧。

 

再去一次就拿到了!跑這麼多趟,真是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