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7-20 00:05:48heartgame

要賣國宅,真是怪規定!

簽約前夕,遇到一個問題,跟政府買的國宅,要土銀貸款繳清,才可以過戶辦貸款,
 
真是夠了,就要賣了,給買家辦一下貸款,過了,就有錢付掉土銀貸款,

現在那有錢先繳,
 
真不知是那一個笨蛋做的規定,該不會是,

規定一定是有人被坑,如果政府被坑過,
 
我只能說,真是夠了,法律有漏洞嗎?會被坑。

一定是錢被貸走,房子又拿不回來。
 
搞個轉貸,再被a幾萬元,我才不要。

--------目前借錢,再繳清賣掉房子了,借的到?怕會慢慢等。
 
(小小聲抱的怨,人家有人家的考量吧,我不懂啦。。。

能開仲介公司一定有資本,拿個一、二百
 
萬,先墊一個月,利息幾千元,再放回去,應該不難,

為何還要我們去湊呢?)真的不解。

(除非怕買家搞鬼,那慘的一定是我們自己,唉,不太有保障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