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7-20 00:05:48heartgame
要賣國宅,真是怪規定!
簽約前夕,遇到一個問題,跟政府買的國宅,要土銀貸款繳清,才可以過戶辦貸款,
真是夠了,就要賣了,給買家辦一下貸款,過了,就有錢付掉土銀貸款,
現在那有錢先繳,
真不知是那一個笨蛋做的規定,該不會是,
規定一定是有人被坑,如果政府被坑過,
我只能說,真是夠了,法律有漏洞嗎?會被坑。
一定是錢被貸走,房子又拿不回來。
搞個轉貸,再被a幾萬元,我才不要。
--------目前借錢,再繳清賣掉房子了,借的到?怕會慢慢等。
(小小聲抱的怨,人家有人家的考量吧,我不懂啦。。。
能開仲介公司一定有資本,拿個一、二百
萬,先墊一個月,利息幾千元,再放回去,應該不難,
為何還要我們去湊呢?)真的不解。
(除非怕買家搞鬼,那慘的一定是我們自己,唉,不太有保障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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