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署 - 乙型鏈球菌篩檢/培養
一、服務對象
- 設籍中華民國國籍孕婦。
- 補助對象為外國籍或大陸地區人民尚未設籍者,以其中華民國國籍配偶之戶籍地為準,依本方案規定程序辦理。
上述孕婦於妊娠第三期(妊娠第35-37週) 提供1次篩檢。
二、補助內容
補助乙型鏈球菌篩檢500元。
補充:婦產科院所皆有提供此項採檢服務,但收費範圍差異甚大,故部份院所可能另收差額,但,經濟弱勢(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設籍山地原住民地區、離島偏遠地區)之孕婦乙型鏈球菌篩檢服務,不得再收取差額。。
三、補助時間
自101年4月15日起。
資料來源:https://msg.nat.gov.tw/
部落格專用相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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