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24 03:48:29healthcheer

健保署 - 全民健康保險:健保IC卡就醫次數

一、健保IC卡內建就醫次數如下:

  1. 一般保險對象:6次。
  2. 6歲以下兒童:18次。
  3. 70歲以上長者:12次。

若就醫次數用畢,可透過公共資訊服務站或各醫療院所設置之讀卡機更新就醫次數;然未在保或積欠保費者則無法進行更新。
健保局並無硬性規範使用次數之上限,除非民眾就診次數過高或過於頻繁,方會由健保署進行輔導與關切。

二、目前在辦理加保而未取得健保卡之期間有就醫需求,有下列方式可供處理:

  1. 加保未超過30日-持轉入表+戶口名簿即可以健保身分就醫。
  2. 加保超過30日-聯繫健保署洽詢情況或先行自費就醫,取得後辦理核退。
    資料來源:https://msg.nat.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