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08 10:09:49hatsocks

《RBG:不恐龍大法官》:戲劇與紀錄片。



「我母親教導我兩件事,做好一位淑女,而且要能獨立自主。」

先看了《法律女王》,隔幾天接著觀賞《RBG:不恐龍大法官》,前者是劇情片後者是紀錄片;看完《RBG:不恐龍大法官》,更清楚《法律女王》為追求戲劇效果的取與捨,也更明白當初看完電影的感動何以如此單薄;雖然兩片都是講述大法官露絲貝德金斯伯格的生平故事,但《法律女王》聚焦在RBG(名字簡稱)年輕時期的求學與求職過程,以及接手律師的生澀和膽識;《RBG:不恐龍大法官》則把時間跨度拉長,並從不同案件的陳訴、旁人對RBG的觀點、RBG本人的訪談、以及擔任大法官後針對不同議題的回應等,拼組出RBG的人與思想。

《法律女王》的優點在於用單一案件來看性別歧視不只存在女性也同時存在男性之間,缺點則是導演敘事的呆板,無論是RBG與丈夫馬帝的愛情、她與女兒珍與新一代女性間的衝突、或是片尾的法庭戲,都沒能堆疊出太厚重的情感力量;反觀《RBG:不恐龍大法官》,雖然是紀錄片,節奏卻明快許多,片中選放的段落都很「精準」,可以有效打動人心;單以電影版的馬帝和紀錄片版的馬帝來說,電影版馬帝實在太帥(據說大法官本人看到Armie Hammer,一整個很害羞,哈哈),而且他和妻子性格的反差(內斂/外放)並不明顯;反觀紀錄片裡的馬帝和妻子互動,常常一個在公開場合開玩笑,一個則是微笑應對,凸顯兩人性格的差異,再加上旁人的佐證以及幾幕馬帝的妙言妙語,都加深觀眾對這對伴侶的好印象;而且《RBG:不恐龍大法官》有收錄一封馬帝的遺書,超級淚點,非常真摯動人!

再者,《法律女王》為追求戲劇效果而做出些許更動,例如兩部影片都有出現的台詞:「告訴我,妳們憑什麼可以佔去男學生的入學機會?」(哈佛校長在餐會上的提問),電影版的RBG在她的回應中教訓了校長,記錄片版則沒有告知觀眾她的答覆(如果現實生活裡的RBG是一個較為害羞內斂的人,她真會在公開場合直接酸校長嗎?)。




另外,《法律女王》片尾的法庭戲,刻意拖到最後一刻才讓RBG爆氣,類似手法在很多電影中都能看到,但RBG的怯場會給我一種上台前準備不足的錯誤印象;《RBG:不恐龍大法官》同樣有收錄RBG初次上法庭時的錄音檔(處理案件跟電影版不同),RBG回憶當時心情非常緊張,直到她開口講話,明白在場的每一個人「都是我的聽眾。」,心情立刻平靜下來,並沉穩地將自己的主張表達出來;《法律女王》利用傳統的戲劇手法來引導觀眾情緒,可惜操作過於明顯,反而有些弄巧成拙,干擾情緒的連貫性。

入圍今年奧斯卡最佳紀錄片的《RBG:不恐龍大法官》,細膩耙梳RBG的生平、社會的演變、性別歧視的無所不在(孕婦可被雇主解雇、鰥夫無法領取育兒津貼、軍校不收女性等)、RBG與理念不同的保守派大法官的友誼、她和馬帝的愛情等,影片儘管有些流於歌功頌德(都是很正面很單一面相的評價,唯一的負面評語,只有她對川普的批判引發爭議),但仍不失為一部幽默暖心的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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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ode3249 2019-03-11 10:24:10

想去看看,好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