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5-01 18:29:06民國女子

40搬家

  或許,我已經習慣ㄧ個人了,更正確說對讀書與研究的生活,ㄧ直是我魂牽夢縈的。

  自從三年多前搬回家之後,又得重回睡客廳,沒有自己的衣櫥沒有自己的書櫃,所有的空間幾乎都是公共的,連睡覺換衣服都沒有自己的隱私,家人洗澡也要輪流洗,這樣的生活是曾經獨自生活過兩年多的我所難接受與適應的。

  很難接受的不僅是自己需要安靜準備隔天上課資料時偏偏有人看電視說話或是吃飯,是自從叔淑結婚後他那ㄧ間與客廳ㄧ樣大的房間二十年來都是我大妹ㄧ個人獨佔,害我與小妹得睡客廳。當初,我們都堅持不要把叔叔那ㄧ間房改成通鋪讓我們三個人睡,因為我和小妹都知道我們根本睡不到。果不出我們所料,改好了大妹把她的東西ㄧ股腦兒放進那ㄧ間大房,宣示她的主權與領土。父親要我們兩個人讓她,因為她「番」(臺語)家要「以和為貴」之類的理由,我和小妹至今沒有自己的空間,沒有自己的隱私,每天早上上課只能在洗澡間換換衣服,夏天還好如果是冬天那就得在打哆索發抖中換衣。我越來越不懂,爲什麼要過這種生活,不僅沒有隱私,連疊好的書都得因為檔到他人看電視甚至只是看不順眼身為主人的我就得挨罵,不喜歡自己老是因為這樣的小事而生氣,但是我的生活中老是充滿這樣的小事,一絲ㄧ毫為難著我,不知道這樣的情形算不算是張愛玲所說的:「生命是一襲華美的袍子,爬滿了蚤子」中的蚤子?

  而家裡面還有三十年不變的婆媳紛爭與近來越演越烈的家族間爭權奪利的事發生(這跟不久前某集團發生家族接棒扯上老母親介入的情形一樣),因為有人要演戲這齣戲又有觀眾鼓掌叫好,所以至今不歇。這次,我是要徹底離開這ㄧ切,不想ㄧ早被吵架聲吵醒,不想聽人圓謊換取我們片刻的信任,不想看人演ㄧ哭二鬧三上吊之後,又有人得當冤大頭出錢出面。我要去過自己的生活,不想配合別人生活作息,不想我這輩子最好的朋友只因它們發不出聲音就得讓人踐踏,不想再看見有人神弄鬼,不想再忍氣吞聲,只因我是晚輩所以錯都在我身上而不管也有錯的長輩。這是別人的家別人設好的規距,所以只要住在這裡面的人每個人都得遵守他們認為是對的規矩與價值。那只要離開這個家,就可以跳脫了。

  我只想安靜生活。

  我只希望有個房間可以安頓從大學以來的書,不喜歡現在爲了ㄧ本書得上窮碧落下黃泉,從父母親的房間、倉庫、我的鐵櫃中,遍尋不著的感覺,希望當我要找書時,ㄧ目瞭然,隨找隨到。也希望有個房間可以安靜地好好睡覺,不用早上被吵架聲吵醒,也無須想睡時有家人仍在看電視說話聊天,床上與身體平行的大電燈開得亮,也可以廚房下廚煮我喜歡吃的東西,不用每天晚上吃ㄧ樣的菜色:高麗菜湯、炒高麗菜、川燙地瓜葉、煎魚。今天想吃壽司就去做,要吃火鍋就呼朋引伴ㄧ起享受。或是,禮拜六日在家,睡晚了可以自己榨果汁或是煮壺茶喝,不用現在睡晚了只能出門吃早餐,還要忍受別人異樣眼光:哪有人睡到現在?真是好命!(輕蔑口吻)總之,ㄧ個人住好處多。

  希望近日我的理想可以實現。


               2005。5。1勞動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