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8-24 19:14:04奧藍孤狼‧忠

統一發票獎金





憨也、憨也,鬧笑話,真是夠笨了!

帶著心愛的中獎發票,等於價值400元的發票,跑去合作金庫兌現,結果,服務人員說要去郵局兌現。轉往郵局後,詢問服務人員,兌換獎金櫃檯的位置,找到了櫃檯阿姨,怎知又吃鱉,原來發票上面的資料欄不能用鉛筆寫,我媽還說去合作金庫兌現、資料明細用鉛筆填寫‧‧‧‧‧‧,害我像個傻子般愣在郵局裡1分鐘左右。



這些程序不知是哪位誤導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