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8-01 16:41:54han

老家

民國48年某月某日,由新店空軍公墓旁的柚林民宅搬入位於安坑的仁愛新村,直至66年再搬遷位於中和中學附近的公寓。

眷村前後面積只有14坪大小(包含前後院),一房一廳一廚,沒有廁所,只有公廁。分配條件必需家有四位小孩,在那年代對軍公教人員,要擁有自己的房子,可說是難上加難,能有眷舍住,算是相當幸運。

印象中,在客廳睡到姊姊上初中,才在後院加蓋兩個房間,將廚房改成卧房─姊姊專屬,新蓋的房子,一間作廚房,一間我們三兄弟住(雙人床、單人床外加書桌乙張)。

剛搬去的時候,常在竹林間、草叢中玩耍,偶而還會檢到兩毛錢或五毛錢,可以買零食吃,不然到垃圾堆,檢瓶瓶罐罐,等到收破爛的來,拿去換麥芽糖吃。

在竹林間、草叢中玩耍的時候,也曾碰到青竹絲,死人骨頭(打破的罈子),嚇的趕緊跑回家,告訴大人。原來,那裡曾是墳場(不敢說是亂葬岡),難怪清明節時,與年紀稍長的大哥哥跟著掃墓的人幫些小忙,可以有紅龜吃(害得我長大後,好喜歡吃,不過口味差很多)。

別看小小的眷村,在四十年前,離我家不到50公尺處,一棟新建的小洋房,一大早,天剛亮就發生滅門血案(斧頭案),勞動了大人們(小孩也有參與)配合軍警搜山,徒勞無功,懸案乙件。

在眷村出現第一台電視的時候,每天晚上總有不少隣居圍著他家院子觀看,每個星期至少放映乙次電影,在後排的廣場,時間一到,搬著椅子觀看,山下的老百姓與另一個眷村的老少都會來看,片名多到寫小楷時都嫌格子不夠。

在少棒最盛行的時候,家家戶戶都在看電視,我們因為媽媽管的嚴,沒有熬夜,第二天起來,院子裡的芭樂被偷摘光了。

現在眷村已改建完成,當年縣長為了選舉,延誤了兩年才交屋,父親無緣進住就往生,小弟合夥生意失敗,賤價賣了,至今還無法取得母親的諒解,一大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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