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2-08 19:22:00silly bear bear 雄熊

《羅馬書》

今天回到聖堂~~
首先聽到牧師的講道~~
給了我很深的感受,又一邊看了傳道部的書信~~
突然覺得傳道的工作真的很難~~
又聽到牧師說我們在上帝前,是nothing~~
為什麼這樣說呢?~~
是因為我們是基督徒"christian"~~
有"christ, i am nothing"的意思,
這樣說是因為人們常把自己的罪困住,不肯釋放出來,
便叫上帝遠離我們,不要理會我們,因為我們是nothing~~
但上帝又怎會不愛我們呢?
他愛我們甚至把其獨生子賜之予我們~~
為我們赦罪,是我們的代罪羔羊~~~
這一刻,感受已很深~~
再到了今天我上的研經班~~
談到了《羅馬書》,說到這個社會,
上帝是怎樣看,我們自己又怎樣看,
又為什麼有些人有罪,神又不懲罰他們,不給他們報應?
但這一切,都是因為神看到,「任憑他們逞著心裡的情慾行污穢的事」(羅 1:24)
希望給他們一個機會去回頭悔改,
但「他們故意不認識神,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羅 1:28)
為什麼他們要這樣做呢?
「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羅 1:21)
聽著聽著,明白了許多~~
又說到現代的人,大多都是拜神所造的物,而人又是神做的,
但他們卻不去敬拜主,真的有點奇妙......
最後,在經中談到人所做的不好之事,所犯的罪,
聽後,我才知道自己是犯了那麼多過犯的......
大家也看看自己有否犯了下列的罪------
「裝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滿心是嫉妒,兇殺、爭競、詭詐、毒恨;又是讒毀的、背後說人的、怨恨神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誇的、捏造惡事的、違背父母的、無知的、背約的、無親情的、不憐憫人的。」(羅 1:29-31)
以上有多少項呢?
切記不要為自己找借口,錯了就要認罪,
更不要「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羅 1:32)
希望大家能緊記~~
再者,我也是初學者,若有甚麼不妥當之處,請多加指點,
願主祝福你們,主恩常祐!
更希望大家多帶未信或初信者多認識神~
把福音傳揚開去,使更多人能享受主的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