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7-08 00:38:11貓頭鷹

好書推薦:不要說再見

  很多年前,蕭麗紅完成《桂花巷》後,情致纏綿地在序前記下〈剔紅是我〉,所有書中主角的起伏痛楚、生命的疑惑與困頓,那些很像自己的地方,做不到的地方,心嚮往的地方……,隨著投射與憐惜,全都成為自己。翻讀《不要說再見》時,因為執業以來大大小小的思惟慣性和行為模式,和書中這位傻傻的小型律師事務所負責人劉晴逸相應,一時竟也生起「晴逸是我」的錯覺。

  忝為律師之列,我個人特別喜歡《不要說再見》中所塑造劉晴逸一語雙關的豐富意象,把一個其實是有點不夠犀利、不夠兇,呆呆的,傻傻的,卻認真努力,在每個委託案件不計成本投注時間和精力;不管對親友、情人和當事人都處處「留情」及「留義」的律師形象塑造得十分貼切鮮活。

  更有意思的是,小說中對這個笨蛋律師劉晴逸有點脫序個性描述,幫讀者適時抽離出生離死別沉痛,猶如吃完大餐後,送上附餐是一杯正點藍山咖啡和提拉米蘇蛋糕,棒極了!
信手從小說中摘錄出以下三則有關笨蛋律師劉晴逸非常經典的切片,讓大家來個先睹為快!

1.原來不是每個律師都很賺錢
  「律師掙錢也有難處!」這件事大出晴逸意外。記得,年輕時和文學院的室友們聊到未來,她總是不當一回事地到處承諾:「你們就好好讀書、創作吧!等我開了事務所,每個月各自分給你們10%的利潤,安心地等我考上國考吧!」
  很多年以後朋友相見,大夥都笑她:「是不是認定自己一輩子也考不上律師,所以才有這些瘋狂荒唐的割股共享計畫?」
  「那時候,每看到電視、電影上的律師,個個穿著名牌,談情說愛,無所事事,想當然就以為只要考上律師,就算躺著什麼事都不做,錢就會自動從天上掉下來。」晴逸苦笑著搖搖頭:「律師怎麼可能存不到什麼錢呢?你們相信嗎?我阿公、阿嬤、外公、外婆,每個人都收過我的支票,全都答應他們,等我考上律師,每個月給他們五萬元。哈哈,話真的說得太快了,現在才知道,靠這個事務所,每個月給大家五千元都很難。」


2.律師和瘋子一線之隔
透過已成鬼魂的阿歡,近身觀察:
  這個律師過的生活真無聊,連個聊八卦、談是非的朋友都沒有,大部分的休息時間,都在HBO的催眠聲中,胡亂睡在客廳。
  剛開始的時候,阿歡一直以為,劉律師不喜歡自己的職業,不喜歡自己的工作,不喜歡自己的生活,所以,把自己當做「笨蛋」,為自己的私密心事,建了個特殊加密的「笨蛋」資料夾。
  後來他才發現,晴逸其實很喜歡「律師」這個工作,常常沒日沒夜地加著班。她有一個很好笑的的檔案,檔名叫做「三不『三不』原則」。內容很簡單,絕對不可以「不要輕易承諾當事人」;絕對不可以「不要隨便得罪同業」;絕對不可以「不要讓情緒太容易被別人看出來」。所以,她認真給當事人承諾,為當事人解決問題;不太和同業應酬往來,反正也沒認識幾個同業,所以就不必在乎得罪或不得罪;她收費不高,薄利多銷,滿腦子幻想著有一天自己會成為一個只接「法人客戶」的專業律師,很善於自得其樂,雖然大部分打電腦的時候都在罵人,其實,心情很輕鬆,罵人的時候她都在重整情緒,把每個案子,按照她的期望再演練一遍,任何時候都可以自由地表現她的情緒。

3.律師最怕的事
  就在晴逸還沉醉在當事人讚嘆和佩服的「藥癮」般美好氣氛中,忽然一愣,因為,她從來沒碰過律師收費問題,前負責人沒教過她,甚至,在事務所裡,受雇律師只負責辦案件,收費一向是事務所的商業機密。和當事人直接秤斤論兩談「收費」這件事,真的讓她十分難為情,呆了許久,最後,晴逸終於結結巴巴說出:「三─萬─元!」第一次說出這三個字,嘴唇還微微發抖!
怎麼樣?是不是很好笑呢?

  在好笑中,全書處理的,還是讓人辛酸的現實。翻開報紙,很容易就可以找到砂石車超載撞死行人、大卡車轉彎超速撞死行人、遊覽車失速翻覆山谷,車上人員傷亡慘重……之類車禍致死新聞。根據內政部警政署統計資料,自民國九十一年至九十六年九月底為止,共計五年多時間台灣地區已有一萬六千一百六十人因車禍死亡,這樣的傷亡人數,和九二一地震官方統計死亡總人數二千四百人相較,等於發生六次九二一地震之死亡人數。

  對於每年造成二千六百人至三千人之間死亡車禍案件,小說中所描述對人命視若草芥秤斤論兩喊價殺價的遊戲規則,直到現在始終沒有多大變化。我曾經在一個調解會議現場,親眼目睹一個車禍受害家屬對著肇事者控訴著:「我兒子才二十三歲就被他撞死,卻只拿一百萬元就想沒事,要不然你兒子給我撞死,我給你一百萬元,你要嗎?」

  車禍案件辦案不科學以及賠償金額偏低,已直接促成駕駛人對「交通規則」漫不經心及車禍死亡人數年年刷新紀錄。對受害家屬更難以接受的是,司法救濟漫漫長路,往往創造更多難以平復的「二度傷害」。也許死亡人數太抽象了,也許新聞故事永遠不夠逼真鮮活,也許談司法及法律制度陋規太過沉重,也許悲傷故事讓人吃不下飯;也許太多太多人間缺憾難全……。
那,不妨來讀小說吧!

  讀過很多遍、很多遍以後,還是非常非常喜歡《不要說再見》中尾聲中這樣的一段話:「和律師的關係,最好永遠不要說『再見』。因為,這世界上,沒有一樁走入法庭的故事,不是破破碎碎的,和律師再見時,總會有不一樣的理由在心碎。」所以「最好一輩子不要和律師說再見!每個人都要好好地、平凡地幸福下去吧!」

  誠摯地希望有一天,再也沒有一個法律案件發生;再也沒有一個當事人需要律師;再也沒有法院和監獄,最後,地球上律師也因為沒工作做而全部改行,包括劉晴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