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1-26 21:57:38貓頭鷹
法海無涯輯:一個笨蛋律師的告白
笨蛋律師說在前面
「以下我要說的都是真的,當然啦!除了,某些神經不正常政客,誰會在日記裡作假呢!。更何況,現在我的心情像是剛打翻一盤好菜那樣,簡直是糟透了。我就像擠在巴掌大小魚缸凸眼金魚般,需要馬上浮上水面透透氣!因此,你絕對無法想像到,我這篇日記居然是在戰鼓隆隆法庭裡頭完成的。說到這裡,嘻,對面的殺手級檢察官看到我不時低頭振筆直書,簡直是嚇到眼珠都快掉下來呢!貓頭鷹是我同學啦!『不巧』我這篇東西被他看見了,說不巧好像有點不誠實,其實是我傳給了他的。我也不知道我是怎麼想的,大概那時心情跟屈原爺爺寫『離騷』時心情差不多!在深更半夜之時,居然看見遠方還有一個大怪角還沒睡(那怪人不是別人就是貓頭鷹)。我這篇『離笨』」就是在這種失神情況洩漏給他的。在貓頭鷹威脅利誘下,我就把我這篇慘痛經驗貢獻出來。也許可以聽見另一種不一樣聲音。」
一個笨蛋律師的告白
94.11.22,青年樂生聯盟因為文建會遲遲不將樂生療養院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暫訂為古蹟,決定在總統府前,採取四天的靜坐活動,當然,視政府的態度,來決定下一步的行動。
在94.11.22靜坐的第一天,來了許多媒體,那是一個陰雨的天氣,樂生療養院的阿公阿媽,來了十幾個,那一天,我在那混了幾個小時,心裡很開心,但也有人認為希望終止這個行動,因為他覺得讓阿公阿媽來靜坐抗議很可憐,但是,這是真的嗎?我心存懷疑,大人們的世界,很複雜,對我來說,都不重要。我只是覺得,雖然阿公阿媽很辛苦,但是,我們的法律、政策,根本就是狗屎,只好走上街頭抗議,雖然很淒涼,也許沒人理,不過,總是有出聲的機會吧!這不是我們要保障人民集會結社自由的原因嗎?每個人都有表達自己意見的機會。在我做的一堆不符合社會正義的案件中,我發現其實,法律只是道德最低的標準這句話,雖然我知道,但在面對這一堆無助弱勢的居民,實在讓我很錯亂,或許我的靈魂中,有不安的因子,我其實,覺得這些政客和大人,都是狗屎。
在我的大學生活中,從來沒有接觸過這種事情,覺得很遺憾,出了社會,很幸福的可以接觸到這些事情,但是也讓我念法律的所建立的價值觀,出現了嚴重的挑戰。在面對這樣弱勢的團體,叫我對他們說,法律是保障人民最低的需求,我實在,說不出口。
94.11.23因為那些死政客,都不理我們,所以,學生們決定採取進一步的抗議活動,衝進總統府,將阿扁當初給院民的抗癩勇士金牌,回給阿扁,這件事,一堆人覺得學生很笨,失焦,但是,這真的這麼重要嗎?簡單的說,對我來說,這樣的事情,就是讓我不爽,覺得政府很機車,如果凡是都要講求效率,經濟,那我也不會在做公益律師,為何要作公益律師,就是因為我高興,老闆常說,富足人生的原動力,我想,這份工作就是我的富足人生原動力。雖然常常讓我很焦慮,哈哈。
在這天的抗議活動中,我本來也沒想太多,只想說,管他的勒,反正學生也進不去總統府,不會出啥事,到了快二點,小乖打電話給我,問我要不要去,我也欣然答應,但是到了快三點要出門時,忽然覺得很緊張,到時有狀況,怎麼處理阿,這時就開始感嘆自己的無能,約了同事一起去,沒想到,居然被老闆叫進去,老闆好心說,你要做作啥我是不管啦,但是,請你不要一起變成共同被告,其實乍聽之下很好笑,我家老闆是一個自己超愛抗議做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情的人,居然還叫我,要小心,而且,最好是不要和他們一起綁白布條,嘿嘿,我第一次被綁白布條抗議,就是被老大綁的,當然我知道他是好心,但是,對照之下,就可以知道學生的勇敢了。
到了現場之後,我看到了約四、五十個警察,帶著警棍和盾牌,我變的超級緊張,只好趕快打電話回去求救,沒想到,聽到老闆更可愛的回答:「你們是在自殺嗎?民進黨可以自焚,你們有辦法嗎?你們玩不過他們的,民進黨不會理你,」我覺得好笑的是,他自己還不是做一堆別人看起來很白痴的事情,但是,這不就是和這些同學、老人家一樣的可愛,我在這裡工作的原因嗎?如果失去了夢想和遠景,我們做的工作,應該都是一堆神經病。
接著,現場開始開記者會,在記者會結束之後,學生約二十人,手挽著手,唱著歌,決定向總統府走去,這時候的我,真的很想加入他們,為自己的夢想而努力,學生之後,就是一堆阿公阿媽,我的心裡,覺得很淒涼,我們是沒種啊,不敢加入他們,所有的人,都知道他們會有一些麻煩,或大或小,是不可能全然無事,但對他們來說,並不重要,他們心裡想的,只是叫文建會滾出來表態罷了。所以這也就是老大叫我不要變共同被告的原因,對照組就是學生的勇氣了。
在一片混亂中,警察居然舉了三次牌,當然警察很機車,學生們本來就打算,舉第二次牌即解散,但是,在他們準備解散時,順便燒了東西(因為我站的距離,看不到到底燒了啥東西,但是知道不嚴重),警察居然在這時,舉了第三次牌,後果是,學生申請集會遊行的的二人以及糾察員五人,會因為違反集會遊行法
被罰三萬,但錢在這件事情中,並不是重點。
在三次舉牌之後,學生歸隊了,而且跪下來,這時候,因為現場的情況實在太淒涼,所以我就站在旁邊偷偷哭,看到這些學生和老人家,覺得對照我們的政客和政府,真的悲從中來,而大人們所稱這種事沒效率,失焦的情形,其實對我都不重要。
結束這個行動之後,我觀察了在場的人,發現一個警察在跟老師協商,在他們之後,我就走近試著跟他套出有用的話,他知道我是律師之後,就跟我曉以大義,說學生中午他們去協商的時候,一直說要衝進總統府,搞的他們很緊張,所以當然會舉三次牌,如果他們在行動前,可以先跟他們協商,他們也同意讓他們作媒體效應,但是,誰叫他們不來協商,造成這種結果,警察還說,罰錢小事,重要的是,他們都是優秀的台大學生,以後因為這個案子,可能拿不到良民證,沒辦法出國,在這次的行動中,不僅只是有違反集會遊行法,可能還有妨礙公務的刑責,當然我知道不會成立,但是,我也知道他們說的沒有錯,會留下記錄,這件事讓我很抓狂,覺得好像都是我的錯,沒有即時阻止他們被舉牌三次。
回到辦公室之後,我跟老闆說,出了事情了,學生被舉牌三次,結果,老闆就說,我不是要你保護他們嗎?學生保護老人,你要保護他們啊!
這時候我真的自責的想趴下來哭,覺得他們所託非人,就是我這個笨蛋律師。